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 )
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B.外国警察机关与我国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
C.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D.按照互惠原则
第1题:
对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只能由当事人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D.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通过我国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2题:
我国人民法院为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代为诉讼行为,依据的诉讼程序是()
A.我国宪法
B.我国民事诉讼法
C.外国有关的程序法
D.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3题:
按照我国参加的条约或互惠原则,外国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可通过下列哪些途径( )
A.外国法院
B.除驻华使领馆以外的其他驻华外国机关
C.驻华使领馆
D.外国公民
本题考查请求司法协助的途径。我国十分重视国际民事司法协助。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对司法协助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263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据此,C项正确,B、D项错误。另外,第26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可见,外国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A项也正确。
除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还与几十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的司法协助协议,还参加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重要的关于司法协助的多边协议。归纳起来,除本题提到的司法协助途径外,我国还有外交途径(外交部转交)、中心机关途径(司法部)等。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第8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9题: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第10题:
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第11题:
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主体包括我国的检察院和法院、外国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接互惠原则互相请求
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引渡
第12题:
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无司法协助条约的,有互惠关系
有多边国际公约为根据
两国之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两国有经贸往来
第13题: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及实践,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范畴。据此,我国的司法协助包括哪些活动?( )。
A.询问证人和鉴定人
B.刑事诉讼的移转管辖
C.搜查和扣押及移交物品
D.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14题:
A、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
B、我国人民检察院和外国检察院
C、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
D、我国的监狱部门和外国的监狱部门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开展对外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国际条约进行;没有双边或国际条约的,可以在尊重他国法律的前提下适用我国相关方面的司法协助条款。
第19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可以相互请求()。
第20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21题:
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第22题:
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第23题:
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进行
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通过本国驻外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
直接向外国法院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
通过外国驻本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