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后进行评议,在评议的过程中,审判长认为被告人钟某故意杀人罪成立,证据充分、确凿,而且其实施故意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主张判处被告人钟某死刑。而两名审判员的意见却与审判长有重大分歧,他们认为本案的证据难以证明杀人行为是钟某实施的,应当判处钟某无罪。请判断合议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合议庭根据审判长的意见判处钟某死刑,但是两名审判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人笔录B.合议庭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判处钟某无罪,但是审判长的意见应当记入判决书C.合议庭由审判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1题:
被告人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之后该中级人民法院报请B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B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黄某、李某和助理审判员肖某组成合议庭复核该案。合议庭通过阅读案卷了解到:A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的审判长是被害人的姐姐,违反了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故决定提审该案。高级人民法院在提审之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请问:以上程序中有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 A.B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复核该案
B.合议庭通过阅卷了解案情
C.肖某参与合议庭的组成
D.合议庭决定提审该案
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故A正确。合议庭复核死刑案件.必须提讯被告人,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故B错误。肖某作为助理审判员,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通过一定的程序即可临时取代审判员,所以由其参与合议庭的组成并未违反法律规定,C正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属于法定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故提审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D错误。据此,本题应选BD。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告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