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表3.9.4规定,核心筒墙体抗震等级为一级,抗震构造措施为一级。
根据第9.1.11条第2款规定,当框架部分分配的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时,墙体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按抗震等级提高一级后采用,已为特一级的可不再提高。故核心筒墙抗震构造措施提高一级,为特一级。
A项正确,根据第3.10.5条第2款规定,一般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应取为0.35%,底部加强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取为0.40%。
B项正确,根据第3.10.5条第3款规定,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筋率应取为1.4%,配箍特征值宜增大20%;构造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1.2%。
C项正确,根据第6.4.3条表6.4.3-1注2规定,当采用400MPa级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05采用,查表得一级框架角柱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1.15%。
D项错误,根据第7.2.15条第1款规定,约束边缘构件箍筋配箍特征值λv应符合表7.2.15的要求,其体积配箍率ρv应按下式计算
根据第3.10.5条第3款规定,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筋率应取为1.4%,配箍特征值宜增大20%,查表7.2.15可得箍筋配箍特征值λv:λv=0.20×(1+20%)=0.24。
代入数据计算得:ρv=λvfc/fyv=0.24×27.5/36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