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店举办有奖销售活动,购物满100元者发兑奖券一张,在10000张奖券中,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0个,若某人购物满100元,那么他中一等奖的概率是( )

题目
某商店举办有奖销售活动,购物满100元者发兑奖券一张,在10000张奖券中,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0个,若某人购物满100元,那么他中一等奖的概率是( )


相似考题

4.被告人孙某,男,32岁,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某镇营业所储蓄员。某县农业银行举办“888”有奖储蓄,公开发行奖券,每张奖券面额为5元,定期1年,发行一组20万户,总金额100万元,共设四类奖2221个,其中特等奖1个,奖金1万元。1月12日,被告人孙某在该县银行存款并代表营业所领取2万元奖券,回来后将奖券分推给本所职工销售,自己负责发行2000元的奖券。3月12日,该县银行存款股副股长李某某,带着该县西南山区未售完的1.5万元奖券到营业所,要求孙某再承担1.5万元奖券的发行任务,并告诉孙某,奖券必须在3月15日抽奖前发放完。3月14日,孙某已售出11200元奖券,尚有5800元奖券未售出。3月15日上午8时,孙某到镇供销社推销了5000元奖券,他在办理财经手续时,让出纳员将转账支票日期写为3月14日。当时孙某没有把奖券交给供销社。上午9时许,孙某骑车去县城看到摇奖结果,遂赶回镇里。孙某将含有特等奖的800元奖券留下,将另外5000元奖券送给镇供销社。4月3日,孙某找到其好友刘某某到县银行兑现奖金l万元,占为己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孙某获得的l万元奖金属于谁所有?为什么?(2)孙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为什么?(3)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活动中的贪污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确定?(4)假设孙某在3月14日把5800元奖券都售给了镇供销社,而发生了案中的最后情形,那么,对张某的行为又该如何定性?(5)若孙某与另一职员王某一起推销奖券,而王某因病未能一同前往,则对王某该定什么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niutk
更多“某商店举办有奖销售活动,购物满100元者发兑奖券一张,在10000张奖券中,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0个,若某人购物满100元,那么他中一等奖的概率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五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来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应当( )。

    A.归学校所有

    B.归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学校与王某共有


    正确答案:A
    解析:这里王某为学校的代理人,其受委托购买电教器材,这一购买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学校,王某从事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也应归学校所有,奖券应归学校所有,所以中奖所得的彩色电视机也应归学校所有。

  • 第2题:

    王某委托李某购买品牌相机,李某去购买时,正值此产品相机举行有奖销售,李某买了相机后按规定得了2张抽奖券,但未把这两张抽奖券交给王某,后来开奖,其中一张奖券中了头奖,可得一台彩电,这台彩电应归( )

    A.王某所有
    B.王某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李某
    C.李某所有
    D.王某,李某共有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李某为王某的受托人,其受委托购买相机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王某,李某从事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也应归委托人所有,故奖券应归王某所有,因此中奖所得的彩色电视机也应归王某所有。故选A。

  • 第3题: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为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之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了本单位有一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李某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是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其单位所有的公共财物,数额较大,达到3万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1)李某属于贪污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在本案中,李某侵占了单位的奖券,必须到银行兑奖后,其犯罪行为才会完成。在犯罪的过程中,李某自动放弃犯罪,并将奖券返还给单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属于贪污中止。
    (2)李某有自首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归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犯罪行为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在犯贪污罪之后,主动向有关单位领导投案,并且如实交代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并且属于犯罪较轻的情形,所以,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 第4题:

    CT.10.5技术创新奖励办法中指出公司技术创新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10项,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定一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在分区赛或国际预选赛中取得()即可晋级总决赛。

    • A、二等奖
    • B、特等奖
    • C、一等奖
    • D、前十名

    正确答案:C

  • 第6题:

    赵某,27岁,系某大学财务处出纳员,2008年初,某市人民政府委托某建设银行发行建设某市场的奖券,每张30元,五年还本。中一等奖者给三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中二等奖者给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也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前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登记封存。某大学代职工购买了一部分奖券,后因部分职工有意见,财务处 126在开奖前,从不愿购买奖券的职工手中将奖券收上来,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但在开奖的前一天,财务处没有将奖券封存。2010年3月17日中奖号码公布,赵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号码是336633。赵某乘人不注意,用30元将这张中二等奖的奖券偷换出来。这张奖券是从一个人手中收来的。很快,教职工都知道本单位买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可在赵某保管的奖券中却没有这张奖券。校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赵某谈话。开始,赵某矢口否认,拒不坦露真情,后来实在瞒不住了,才于3月27日将那张奖券交了出来。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假设赵某所在的大学属于一民办大学,则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分)如构成,则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1分)


    正确答案:此种情况,赵某的行为仍构成犯罪,应当构成职务侵占罪。

  • 第7题:

    2015年3月5日,市某家具商场推出了“迎三八购家具中大奖”活动,奖金设定为“每购物满1000元,赠奖券1张。设一等奖1名,奖曲美沙发一套(市价12000元),二等奖5名,奖曲美茶几1座(市价2000元),三等奖20名,奖精致木椅1把。本次有奖销售活动从2015年3月1日起至2015年3月9日止”。该家具商场将此次的销售活动的开奖方法、时间及奖品设置情况通过本市某某报作了广告宣传。此次活动商场共发出奖券600张,销售额为600000元。问:工商局以涉嫌从事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活动的调查该家具商场时,商场负责人辩称一等奖曲美沙发的实际售价打4折,即4800元,还拿出若干相关销售发票来证实他的说法。宣传中的市价12000元只不过是标价。请问商场的行为属于()

    • A、不构成违法行为
    • B、按照沙发的标价12000元,金额已经超过了5000元,故商场的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 C、商场的行为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是()

    • A、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 B、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
    • C、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学期200元
    • D、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正确答案:B

  • 第9题:

    赵某,27岁,系某大学财务处出纳员,2008年初,某市人民政府委托某建设银行发行建设某市场的奖券,每张30元,五年还本。中一等奖者给三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中二等奖者给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也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前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登记封存。某大学代职工购买了一部分奖券,后因部分职工有意见,财务处 126在开奖前,从不愿购买奖券的职工手中将奖券收上来,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但在开奖的前一天,财务处没有将奖券封存。2010年3月17日中奖号码公布,赵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号码是336633。赵某乘人不注意,用30元将这张中二等奖的奖券偷换出来。这张奖券是从一个人手中收来的。很快,教职工都知道本单位买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可在赵某保管的奖券中却没有这张奖券。校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赵某谈话。开始,赵某矢口否认,拒不坦露真情,后来实在瞒不住了,才于3月27日将那张奖券交了出来。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假设作为单位的这部分奖券在开奖前被盗窃犯陈某盗走,后来陈某发现有一张中了一等奖,一张中了二等,两套住房已为陈某领取,陈某因案发,两套住房的价值是否包括在陈某的盗窃数额内?(2分)


    正确答案:两套住房的价值应当包括在陈某的盗窃数额内。

  • 第10题:

    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贺某决定从该商场为学校购买一台仪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学校遂决定将奖券分给每位教师,每位教师2张。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但未还丁款。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一张奖券得一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某登记的3个号码有一张中二等奖,奖金4000元。此时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来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奖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2、个人出资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贺某宣布一等奖奖金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将奖券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赠与合同已经履行,没有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撤销。
    4、存在借贷合同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位教师各两张,言明如得奖金即归持券人。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但未还丁款。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1张奖券得1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登记的3个号码有1张中2等奖,奖金4000元。   此时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个人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归贺某所有,因贺某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如果某同学在英语竞赛中的标准得分为2,并且知道1%为一等奖,5%为二等奖,10%为三等奖,则他()
    A

    获一等奖

    B

    获二等奖

    C

    获三等奖

    D

    无缘奖项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抽奖箱子里剩下8张奖券,其中5张有奖,3张无奖,小王有两次抽奖机会,他不放回的依次抽取两张奖券,则这两张奖券中,选择一张有奖,一张无奖的概率是:


    答案:B
    解析:

  • 第14题:

    报社将一定的奖金分发给征文活动获奖者,其中一等奖学金是二等的2倍,二等奖学金是三等的1.5倍,如果一、二、三等奖学各评选两人,那么一等奖获得者将得2400元奖金;如果一等奖只评选一人,二、三等奖各评选两人,那么一等奖的奖金是:
    A 2800元
    B 3000元
    C 3300元
    D 4500元


    答案:C
    解析:

  • 第15题: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
    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李某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其单位所有的公共财物,数额较大,达到3万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李某属于贪污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本案中李某侵占了单位的奖券,必须到银行兑奖后其犯罪行为才会完成。在犯罪的过程中,李某自动放弃犯罪,并将奖券返还给单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属于贪污中止。
    李某有自首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待自己犯罪行为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在犯贪污罪之后,主动向其单位有关领导投案,并且如实交代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并且属于犯罪较轻的情形,所以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 第16题:

    一项成果由多人完成,署名第一的学生按()加分。

    • A、一等奖
    • B、二等奖
    • C、特等奖
    • D、获奖等级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赵某,27岁,系某大学财务处出纳员,2008年初,某市人民政府委托某建设银行发行建设某市场的奖券,每张30元,五年还本。中一等奖者给三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中二等奖者给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也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前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登记封存。某大学代职工购买了一部分奖券,后因部分职工有意见,财务处 126在开奖前,从不愿购买奖券的职工手中将奖券收上来,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但在开奖的前一天,财务处没有将奖券封存。2010年3月17日中奖号码公布,赵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号码是336633。赵某乘人不注意,用30元将这张中二等奖的奖券偷换出来。这张奖券是从一个人手中收来的。很快,教职工都知道本单位买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可在赵某保管的奖券中却没有这张奖券。校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赵某谈话。开始,赵某矢口否认,拒不坦露真情,后来实在瞒不住了,才于3月27日将那张奖券交了出来。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赵某是否构成犯罪?(1分)如构成,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说明理由?(1分)


    正确答案:赵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构成贪污罪

  • 第18题:

    赵某,27岁,系某大学财务处出纳员,2008年初,某市人民政府委托某建设银行发行建设某市场的奖券,每张30元,五年还本。中一等奖者给三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中二等奖者给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也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前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登记封存。某大学代职工购买了一部分奖券,后因部分职工有意见,财务处 126在开奖前,从不愿购买奖券的职工手中将奖券收上来,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但在开奖的前一天,财务处没有将奖券封存。2010年3月17日中奖号码公布,赵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号码是336633。赵某乘人不注意,用30元将这张中二等奖的奖券偷换出来。这张奖券是从一个人手中收来的。很快,教职工都知道本单位买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可在赵某保管的奖券中却没有这张奖券。校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赵某谈话。开始,赵某矢口否认,拒不坦露真情,后来实在瞒不住了,才于3月27日将那张奖券交了出来。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共10分)赵某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形态?(1分)为什么?(2分)


    正确答案:赵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尚未兑奖占有房产。

  • 第19题:

    “林增平史学奖”设特等奖()名,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

    • A、2;4;6;8
    • B、4;6;8;10
    • C、3;4;6;8
    • D、4;6;8;8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如果某同学在英语竞赛中的标准得分为2,并且知道1%为一等奖,5%为二等奖,10%为三等奖,则他()

    • A、获一等奖
    • B、获二等奖
    • C、获三等奖
    • D、无缘奖项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2015年3月5日,市某家具商场推出了“迎三八购家具中大奖”活动,奖金设定为“每购物满1000元,赠奖券1张。设一等奖1名,奖曲美沙发一套(市价12000元),二等奖5名,奖曲美茶几1座(市价2000元),三等奖20名,奖精致木椅1把。本次有奖销售活动从2015年3月1日起至2015年3月9日止”。该家具商场将此次的销售活动的开奖方法、时间及奖品设置情况通过本市某某报作了广告宣传。此次活动商场共发出奖券600张,销售额为600000元。问:对于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作何种处罚?()

    •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B、没收违法所得
    • C、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位教师各两张,言明如得奖金即归持券人。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但未还丁款。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1张奖券得1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登记的3个号码有1张中2等奖,奖金4000元。   此时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 贺某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商店促销,购物满足一定金额可进行摸球抽奖,中奖率100%。规则如下:抽奖相中有大小相同的若干红球和白球,从中摸出两个球,如果都是红球,获一等奖;如果都是白球,获二等奖;如果是一红一白,获三等奖。假定一.二.三等奖的概率分别为0.1.0.3.0.6,那么抽奖箱中球的个数为:
    A

    5

    B

    6

    C

    7

    D

    8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