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题目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命题,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子”,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更多“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三、李四在路边玩耍,比赛谁扔石头扔得远。王五从路边经过,被石头砸伤。张三、李四是同时扔的石头,无法判断出砸伤王五的石头是谁扔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B.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C.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D.张三和李四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这是个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2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三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张三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张三为勒索财物绑架李四,在控制人质之后,张三将真相告诉好友王五,并委托王五去找李四的父母要钱,王五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由于王五实施勒索行为时,张三的绑架行为已经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C.张三意欲抢劫李四的财物而对其实施暴力,并且造成了李四的重伤,此时王五到了现场,得知真相后,王五和张三一起共同劫取了李四的财物。由于在王五到达现场之前,张三已经抢劫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D.张三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500万元后,找到好友李四,让李四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其将这笔款项汇往境外,李四了解情况后,出于情面,为张三提供了转移资金的账户。李四构成走私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承继的共犯
    [答案及解析] ABCD。本题核心考点:承继的共犯——后行为人何时加入才能与前行为人成立承继的共犯。原则: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既遂之前加入的,二人成立共同犯罪。例外:(1)继续犯;(2)抢劫罪。

  • 第3题:

    张三问李四:“你常看《新华文摘》吗?”李四回答:“谁说我不考,试大收集整理常看《新华文摘》?”张三又问李四:“这么说你常看《新华文摘》了?”李四回答:我并不是说我常看《新华文摘》。”

    从逻辑规律角度判定,李四的回答( )

    A.违反了矛盾律

    B.违反了排中律

    C.既违反了矛盾律,又违反了排中律

    D.既没有违反矛盾律,又没有违反排中律


    正确答案:C
    解答此题的关键是要了解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含义,并能区分二者。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必有一假。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是假的,必有一真。本题李四先回答“谁说我不常看《新华文摘》”是说自己常看《新华文摘》,从而否定自己不常看《新华文摘》;而他接着回答“我并不是说我常看《新华文摘》”是说自己不常看《新华文摘》,从而否定自己常看《新华文摘》。由此可知,李四互相否定的内容不能同时为真也不能同时为假。故正确答案为C。

  • 第4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5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 第6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7题:

    1905年,北京城一茶馆里有四位当地居民在聊天,张三说:“我看见谭嗣同赴法场。”李四说:“我参加过义和团。”王五说:“我读过《民报》。”赵六说:“我家住在东交民巷。”你认为他们中谁说了谎()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赵六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或李四
    •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李四是一直从事贩卖大麻的生意,为了增加收益,计划自己制造毒品。遂到当地郊区,找到张三等农民商量,希望他们种植,并承诺高价收购毒品原材料。张三等农民见收益比种庄稼高得多,李四又承诺不会出事。2008年,李四在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其妻子王五得知李四被抓,便将藏匿在其家中的毒品转移他处。李四在看守所成功脱逃后,回到王五处,王五为李四联系接受李四的地方,并且准备足够财产,供李四逃亡所用。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张三得知李四出事后,在收获前便将全部植物铲除。试分析张三、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正确答案: (1)张三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虽然张三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51条,但是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李四构成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脱逃罪,应当数罪并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所以李四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次,李四为了制造毒品创造条件,符合制造毒品罪的预备犯。最后,我国《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构成脱逃罪。由于罪名之间没有牵连竞合关系,所以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处理。
    (3)王五构成窝藏毒品罪和窝藏罪,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49条和第310条规定,王五构成窝藏毒品罪和窝藏罪。而且两罪间没有牵连竞合关系,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A

    张三

    B

    李四

    C

    张三或李四

    D

    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12年8月14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并约定8月20日李四在张三家付款,8月24日双方到银行由张三取出放在保险柜的画交付给李四。8月16日,李四听说,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当天就将其祖传名画卖给了王五。如果张三已将名画卖给他人的事得到证实,那么李四在8月20日能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
    A

    不能拒绝付款,因为按照合同约定,李四应先付款

    B

    能拒绝付款,因为李四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能拒绝付款,因为李四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D

    能拒绝付款,因为李四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三的一只名表4 年前被李四偷走,2 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已经1 年多了,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 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3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张三仍然是手表的所有权人,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可以向王五要求返还手表,并且没有时效的限制,故A 选项正确。该法第245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题中基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李四可以要求王五返还手表,但是受到除斥期间为1 年的限制,所以李四的请求权丧失,因此B 选项错误,依题意当选。该法第37 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题中张三为物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李四损害赔偿。手表是李四偷来的,他并不享有物的所有权,但是李四在占有手表期间依法享有占有的权利,王五侵害了李四的占有权,因此对于李四也可以基于妨害占有权而请求王五赔偿损害。因此,选项和D 都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4题: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评析] 考查要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未来性”,而A项表述却属于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因此,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属于合法条件,而C项表述违法,因此,排除C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该条件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不能确定的,而D项表述的情形是必然发生的,这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排除 D项。只有B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所有特征,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 第15题:

    某日,王先生家发生盗窃案,警方找来有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张三、李四、王五、赵六进行询问。张三说:“反正不是我于的。”李四说:“是赵六干的。”王五说:“是李四干的。”赵六说:“李四是诬陷。”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则作案者应该是( )。

    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赵六

    答案:B
    解析:
    赵六和李四的话构成矛盾关系,二人的话必有一真一假。题干指出,只有一人说假话,故说假话者在赵六和李四之间,据此可推出张三和王五说的是真话。据王五的话为真,可推出是李四干的。故答案选B。

  • 第16题:

    某公司四位业务员在为本月的业绩进行排名。张三说:“本月我的业绩最高。”李四说:“我的业绩不是最低的。”王五说:“我的业绩没有张三的高,但是还有人比我低。”马六说:“我的业绩最低。”但事实上,这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错了。
    那么,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张三说错了
    B.马六的业绩最低
    C.张三的业绩比王五低
    D.李四的业绩最高

    答案:C
    解析:
    假设李四说错,则其他三人均对,李四和马六的业绩均最低,矛盾,故李四说对了;假设马六说错.则没有人业绩最低,所以马六说的也对,马六业绩最低;若张三说对,则王五也说对,所以张三说错了,王五说对了。即张三的业绩并非最高,进而可以得出四人的业绩对比为:李四>张三>王五>马六。A、B、D三项均正确,只有C项错误。

  • 第17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五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18题:

    有一天,张三、李四、王五在一起,互相指责别人说谎话。张三指责李四说谎话,李四指责王五说谎话,王五指责张三和李四都说谎话(当然都是指他们现在所说的话)。从他们的指责中推论,()说的是真话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都是真话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争议的事实是李四是否已经归还5000元,李四主张已经归还5000元,应由李四承担举证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 第20题:

    李四是一直从事贩卖大麻的生意,为了增加收益,计划自己制造毒品。遂到当地郊区,找到张三等农民商量,希望他们种植,并承诺高价收购毒品原材料。张三等农民见收益比种庄稼高得多,李四又承诺不会出事。2008年,李四在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其妻子王五得知李四被抓,便将藏匿在其家中的毒品转移他处。李四在看守所成功脱逃后,回到王五处,王五为李四联系接受李四的地方,并且准备足够财产,供李四逃亡所用。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张三得知李四出事后,在收获前便将全部植物铲除。试分析张三、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正确答案: (1)张三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虽然张三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51条,但是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李四构成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脱逃罪,应当数罪并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所以李四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次,李四为了制造毒品创造条件,符合制造毒品罪的预备犯。最后,我国《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构成脱逃罪。由于罪名之间没有牵连竞合关系,所以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处理。
    (3)王五构成窝藏毒品罪和窝藏罪,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49条和第310条规定,王五构成窝藏毒品罪和窝藏罪。而且两罪间没有牵连竞合关系,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 第21题:

    问答题
    张三将1000公斤苹果卖给李四,因担心李四不付货款,张三要求李四找保证人。李四便请王五作保证人。王五即与张三达成协议:“张三卖苹果给李四,共计价款2000元。我保证李四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李四下落不明,张三收不回苹果款,便找到王五,要他偿还货款,王五拒绝。张三能否要求王五偿还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保证合同没有成立,王五不是保证人。
    保证的成立,保证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王五并没有明确表示担保李四的债务,只是保证李四的信用,即向张三说李四有钱,并未表明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成立,因而保证责任也就没有发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争议的事实是李四是否已经归还5000元,李四主张已经归还5000元,应由李四承担举证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

    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

    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矛盾,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 第24题:

    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李四若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归还5000元,就必须归还张三1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