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题:
问答题
案例: 某初三学生平时学习懈怠,课堂自律能力差,且经常干扰邻座学生学习,班主任多次教育不见改变。班主任欲联系其父母,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联系上。班主任便三番五次找该生谈话,希望其自动退学。该生一来厌学,二来老师不断施压,最后选择了自动退学。 问题: 请就该班主任的做法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结合你的经验,给予该班主任一些建议。
正确答案:
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为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要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案例中某初三学生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来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关于案例中学生有课堂自律差且干扰其他学生的行为,班主任老师可以采用指名读书或上黑板作业,或指名站起来回答问题,甚至也可以让他站一会儿,用轻微的惩罚来制止;课下班主任可以和其沟通,对其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教师应避免用过激的言行、惩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打消学生的积极性。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的义务,不能简单地将学生推出校门,更不能随意劝退、开除学生。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转送入专门的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并接受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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