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每层最大建筑面积200m2,①一二级耐火等级,第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50人,最多层数三层;②三级耐火等级,第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25、最多层数三层;③四级耐火等级、第二层人数不超15、最多层数2层)。根据判断步骤,A选项中二级耐火等级共三层建筑,其他类型建筑,小于200m2,人数等于25人,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条件,故A正确。按照步骤相应判断各选项。
B选项为幼儿园,类型不符,不能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故B不正确。
C选项为老年人照料设施,类型不符合要求,故C不正确。
D选项医院办公楼,为一般的公共建筑,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故D正确。
E选项为歌舞娱乐场所,功能不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要求,故E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