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祁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A.3%
B.2%
C.2.5%
D.1%
第1题:
A.1%
B.2%
C.2.5%
D.2.5%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