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只有3000元存款,欲购买彩电和钻戒,到商场一看,所带钱款只能够买其中一件一买了钻戒就买不成彩电,买了彩电就买不成钻戒,可她两样都想要,这位女士此时的心理冲突是()。A. 双避冲突B.双趋冲突C.趋避冲突D.双趋避冲突E.双趋双避冲突

题目

某女士只有3000元存款,欲购买彩电和钻戒,到商场一看,所带钱款只能够买其中一件一买了钻戒就买不成彩电,买了彩电就买不成钻戒,可她两样都想要,这位女士此时的心理冲突是()。

A. 双避冲突

B.双趋冲突

C.趋避冲突

D.双趋避冲突

E.双趋双避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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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委托乙加工1枚订婚钻戒,双方约定,由 甲支付材料费,加工费在交货时支付。钻戒加工后,交 付前,乙因债务纠纷,债权人要求查封该钻戒以清偿债 务,甲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
    B.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乙
    C.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乙共有
    D.只有在甲支付了加工费后,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交付前的所 有权归属问题。依主流民法观点,承揽合同的工作成 果的所有权为定作人享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其中约定乙将自己的钻戒质押给甲作为担保。之后,乙并未将钻戒交付给甲,而是卖给了丙,并已实际交付。根据《物权法》,关于该钻戒权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B.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同意乙将该钻戒卖给丙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其中约定乙将自己的钻戒质押给甲作为担保。之后乙并未将钻戒交付给甲,而是卖给了丙,并已实际交付。根据《物权法》,该钻戒权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B.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同意乙将该钻戒卖给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由于未交付,所以质权未生效

  • 第4题:

    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肖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问: (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归谁所有?为什么?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理由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南某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4800元购买钻戒,属于标的 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 (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并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

  • 第5题: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2年结婚,结婚时王某购买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洗衣机等),并为张某购买了一枚结婚钻戒。2015年,两人因不和离婚,张某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另查明王某和张某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王某和张某工资10万。则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A:王某购买的家电
    B:结婚钻戒
    C: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
    D:工资10万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