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基准物质,在使用之前都需进行干燥(恒重)处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基准物质NaCl在使用前预处理方法为( ),再放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在140~150℃烘干至恒重
B.在270~300℃灼烧至恒重
C.在105~110℃烘干至恒重
D.在500~600℃灼烧至恒重
第2题:
基准硝酸银在使用前应在104℃的烘箱内烘到恒重。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基准物质草酸钠的干燥条件是()干燥至恒重。
第4题:
干燥失重检查法中,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上继续干燥()后进行;炽灼残渣检查法中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连续炽灼()后进行。
第5题: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第6题:
在恒重操作中如果干燥后反而增重了这时一般将()作为最后恒重重量如何处理水分测定中干燥到恒重的标准
第7题:
常用基准物质溴酸钾的处理方法是在120~140℃干燥1.5~2小时,而后置于室外冷却。
第8题:
测定某药物的干燥失重,在105℃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18.2816g,加入样品后共重19.2816g,于l05℃下干燥3h,称重19.2767g,再于l05℃下干燥30min后称重l9.2765g,该样品是否已干燥恒重?若是,计算其干燥失重百分率。()
第9题:
凡是基准物质,使用之前都需进行干燥(恒重)处理。
第10题:
绝热材料测定传热性质前,必须在给定的温度范围对试件进行()处理。
第11题:
第12题:
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
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1小时后进行
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1mg以下的重量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半小时后进行
第13题:
凡是基准物质,在使用之前都需进行灼烧处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第15题:
标定硝酸银标准溶液时,所用基准试剂氯化钠,需在()℃干燥至质量恒重。
第16题:
标定盐酸标准溶液时,应用270-300℃灼烧至恒重的基准无水()作为基准物来进行标定。
第17题:
《中国药典》二部所指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进行。
第18题:
基准硝酸银在使用前应在104℃的烘箱内烘到恒重。
第19题:
常用基准物质碳酸钙应在120℃温度下干燥至恒重,放入干燥器中冷却。
第20题:
标定EDTA标准溶液,用在()下灼烧至恒重的氧化锌作基准物质。
第21题:
基准物质NaCl在使用前预处理方法为(),再放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第22题:
270
105-110
360
95
第23题:
在140~150℃烘干至恒重
在270~300℃灼烧至恒重
在105~110℃烘干至恒重
在500~600℃灼烧至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