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2003年9月1日,保证公众参与的重要立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对公众和专家参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和公众意见的法律地位,使公众的意见成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9题:
建设单位可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建设单位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评价机构应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第10题:
建设单位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告)
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告)
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在受影响的居住区内免费发放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告)宣传单
建设单位在评价范围之外的居住区内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第11题:
环评开始阶段
环评报告制作阶段
环评进行阶段
环评审批阶段
环评报告提交阶段
第12题:
咨询专家
公众参与
委托或招标
报批审议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向公众公开信息包括()
第21题: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大于10日
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是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环评结论需要对公众意见采纳的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仅限于建设项目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第22题:
公众参与就是为了取得公众对矿山建设的同意,只要公众不同意,环评就不能批复;
公众参与只要想办法让公众个体全部同意就可以了;
公众参与是对环评报告书提出建议、意见的过程,也是对矿山开采规划、计划了解、熟悉、接受的过程.
第23题:
环评单位
审批部门
建设部门
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