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大流与被告王二流为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王二流因盗窃被公安局逮捕,尚未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对此,法院内部有几种不同意见,下列哪种意见正确?
A.可以视为原告撤诉
B.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C.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法院可以终结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①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④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⑤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⑥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1题:
原告甲与被告乙乃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甲因盗窃被公安局逮捕,对此,法院内部有不同的意见,正确的有( )。
A.可以视为原告撤诉
B.法院可以终止诉讼
C.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法院可以终结诉讼
第2题:
原告王大流与被告王二流为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王二流因盗窃被公安局逮捕,尚未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对此,法院内部有几种不同意见,下列哪种意见正确?
A.可以视为原告撤诉
B.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C.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法院可以终结诉讼
第3题:
第4题:
被继承人王明于1999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199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
A、王学
B、王梅
C、李芬
D、李玲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