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工会在劳动法监督检查方面的权利有哪些。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的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参考答案:1.知情权。即事先知道并了解某些事项的权利。2.独立调查权。即有权直接进入有关现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听取反映。3.要求、建议权。工会组织是群众组织,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没有直接处罚权,但有要求、建议权,即要求、建议有权的行政机关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罚。4.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工会组织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得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同处理决定。5.参与事故调查,并向在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6.支持举报控告权。工地在权支行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进控告。7.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

  • 第2题:

    简述劳动法社会监督的主要的特点和方式。


    参考答案:第一,监督主体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监督方式兼具特定性,即社会监督的方式一般限于举报和投诉。

  • 第3题:

    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 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第4题:

    简述在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对非缔约方船舶的检查原则。


    参考答案:按SOLAS、MARPOL和STCW公约的规定对公约的非缔约国船舶不给予优惠待遇,即不优惠条款(no more favorabl etreatment)。检查官应将港口国监督程序适用于非缔约方船舶以保证对这些船实施等效检查及海上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的等效标准。由于非缔约方船舶不具备SOLAS、MARPOL或LOADLINE等公约所规定的证书,其船员可能不持有STCW证书,检查官应确认该船舶和船员不会对船上人员构成危险并且不会对海上环境造成不合理损害。如果该船舶或船员具有公约要求不同的证书,港口国监督官员可在对该船进行评估时考虑此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船舶、船上及其设备的状况,船员的证书和船旗国的最低配员标准应与公约条款的宗旨相同。否则,应对该船予以必要的限制以其达到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的类似水平。

  • 第5题:

    简述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哪些区别。


    参考答案:第一,监督主体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主体除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外,还包括公安、卫生、工商、财税、审计、防疫等专项行政管理部门,而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督主体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二,监督范围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只是在自己特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某一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则负责对遵守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第三,监督过程中行使的职权不同。与其监督检查的范围相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职权相对比较宽泛,涉及监督检查的职权有一些是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能享有的。同时,一些特定行政部门的特定职权也只能由该行政部门享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不得享有,如治安处罚权就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