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
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
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
第2题:
第3题:
9、简述主销内倾角和主销外倾角的区别
第4题:
第5题:
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
(1)行为主体不明确。
(2)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
(3)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4)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从使他人犯罪的情形。
(5)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
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