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第二次变法的内容主要有()A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B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C必须忠君D必须通晓法律

题目
商鞅第二次变法的内容主要有()

A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

B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

C必须忠君

D必须通晓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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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用法令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和允许自由买卖;
    2、均平田税,訾粟而税;
    3、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
    4、实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政策;
    5、鼓励分居立业,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业,规定成年男子必须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女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出嫁,否则加倍课赋;
    6、实行按人口征收军赋的制度,即人头税,史称“口赋”。
    7、划一度量衡。


  • 第2题:

    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经济措施:
    ①废井田、开阡陌。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②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③统一度量衡。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2)政治措施:
    ①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
    ②施行什伍制度。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规定居民要登记户籍。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
    ③遍推行县制。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则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 第3题:

    【判断题】商鞅的变法是彻底的,其变法内容主要体现在《更法篇》中。()

    A.Y.是

    B.N.否


    错误

  • 第4题:

    公元前356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一)颁发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内容包括:(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徵收军赋;(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两次变法,使得秦国大治。


  • 第5题:

    概述商鞅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时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携《法经》入秦在秦国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的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写上了重要的一笔史称“商鞅变法”。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一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 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制定了“连坐法”即《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颁行秦国厉行法治。从此以后中国古代法典都以“律”为名。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制和一切特权。《史记?商君列传》中载:“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韩非子?定法》载:“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使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奖励耕织重农抑商。《史记?商君列传》中载:“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第二次变法开始于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 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汉书?食货志》讲:“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 普遍推行县制。 《史记?商君列传》中载:“集小都、乡、邑、聚(村落)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一说四十一县或三十县)。”县令、县丞等地方官由国君直接任免集权中央并统一度量衡制度。 按户口征收军赋。《通典?食货典?赋税上》说:“舍地而税人”以利开垦荒地和增加赋税收入明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并禁止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俗。 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强盛起来最终一举吞并其余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商鞅变法对于中国封建法制建设所作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时,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携《法经》入秦,在秦国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的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写上了重要的一笔,史称“商鞅变法”。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一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制定了“连坐法”,即《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颁行秦国,厉行法治。从此以后,中国古代法典都以“律”为名。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制和一切特权。《史记?商君列传》中载:“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韩非子?定法》载:“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使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奖励耕织,重农抑商。《史记?商君列传》中载:“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第二次变法开始于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汉书?食货志》讲:“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普遍推行县制。《史记?商君列传》中载:“集小都、乡、邑、聚(村落)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一说四十一县或三十县)。”县令、县丞等地方官由国君直接任免,集权中央,并统一度量衡制度。按户口征收军赋。《通典?食货典?赋税上》说:“舍地而税人”,以利开垦荒地和增加赋税收入,明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并禁止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俗。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强盛起来,最终一举吞并其余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商鞅变法对于中国封建法制建设所作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