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A、县办公室B、县公安局C、县人民政府D、县人事部门

题目
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A、县办公室

B、县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

D、县人事部门


相似考题
更多“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CD

  • 第2题:

    李某是一小混混,某日在市场扒窃时被在该市场收税的税务局干部当场抓住,随后税务局对李某给予了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公安局应当作为第三人参与该行政复议
    B.县公安局应当作为复议申请人参与该行政复议
    C.县公安局应当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参与该行政复议
    D.县公安局不应当参与该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
    行政机关因越权处罚被申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行政机关超越权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必然与该行为之间有利害关系,因而该行为被提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具有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的资格。

  • 第3题: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中出现的情形为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应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A错误。选项B、C考查的是司法赔偿诉讼的程序与国家赔偿请求时效,而对于这两点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均改变了此前的规则。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此前的刑事赔偿的确认程序,即赔偿请求人无需申请确认相关行为违法而可以直接申请国家赔偿,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明确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明确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就国家赔偿事宜与赔偿请求人进行协商,而协商的内容包括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 第4题:

    丙县公安局因李某赌博,对其处以300元的罚款。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为()。

    A.丙县公安局
    B.丙县人民法院
    C.丙县司法局
    D.丙县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D项为丙县公安局的本级人民政府,故选D。

  • 第5题: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答案:D
    解析: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程序;赔偿时效【详解】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县法院,A选项错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010年修改《国家赔偿法》的亮点之一是取消了刑事赔偿“与虎谋皮”的确认程序。申请赔偿不必再以申请确认行为违法为前提,故B选项错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C选项的表述是2010年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所持观点,仔细想,也不可能说只要行使职权行为还没有被确认违法就永远不超过请求时效。故C选项错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