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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赫尔巴特的教学理论


    答案:
    解析:
    1.教学进程理论赫尔巴特的教学进程理论是以统觉理论为基础的。他认为统觉过程的完成具有三个环节:感官的刺激、新旧观念的分析和联合、统觉团的形成。与此相应,他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单纯的提示教学、分析教学和 综合教学。这三种方法之间相互联系就产生了他所谓的“教学进程”。(1)单纯的提示教学。即直观教学,其目的在于通过感官的运用,得到一些与儿童观察过的事物相类似,并与之有关联的感觉表象,从而为观念的联合做准备。(2)分析教学。教师帮助学生对不同的观念和表象进行区分,有助于形成观念的复合或融合,为观念的联合做好准备。分析教学有两个阶段:第一,教师要求学生指出并命名当前出现的事物,然后转向尚未出现的事物。第二,讲述某一个整体分割成的各主要部分、这些部分的相对位置、它们的联系与变动。(3)综合教学。形成观念的联合,获得新知识和概念。

  • 第2题:

    简述赫尔巴特的教学理论。
    (1)观念心理学。是围绕“观念”、、“统觉”、“观念团”、“思想之环”几个概念展开的。
    (2)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多方面的兴趣是教学的直接目的,是连接观念体系与“善的意志”的纽带。
    (3)教学的“形式阶段”:四个教学的“形式阶段”,即明了(清楚、明确地感知新教材)、联合(新观念与旧观念结合起来)、系统(新旧观念的各种联合与儿童的整个观念体系统一起来)、方法(作业)。
    他的弟子戚勒把四段进行修改,提出了历史上著名的“五阶段教学法”——预备、提示、联合、概括、应用。
    (4)教育性教学——作为知识传递的过程和作为善的意志之形成的道德教育就是统一的。他在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教学的“教育性规律”,第一次把教学与道德教育统一起来,对后世影响深远。

  • 第3题:

    13、赫尔巴特的经典教学理论主张“学生中心”,杜威进步主义教育理论则主张“教师中心”。


    教育性教学理论;基于多方面兴趣的课程理论;教学过程的形式阶段论

  • 第4题:

    论述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理论。


    答案:
    解析:
    从教育史上看,教育性的教学反映了教育工作的客观规律。教学具有教育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赫尔巴特认为,“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就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历史上这样明确地阐述教学的教育意义的,他是第一人。赫尔巴特揭示了教学必然具有教育性的规律,并且强调了在教学中必须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这在当时和今天都是正确的。可是,他把教学当作实施德育的唯一途径(有时说是最重要的途径),视知识的增长和品德的提高是无条件的同步运动,他没有认识到德育和智育是各有相对独立性的。他毫无根据地以教学来取代复杂的教育过程,而且没有考虑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情绪在道德教育中的意义。他不正确地认为,情感与意志不是人的心理的独立表现,而仅仅只是观念的一些变体,这是他的不足和保守性在教学论上的反映。思想品德教育和系统知识教学两者不是对立的,而应当统一起来。 教学具有思想品德教育意义。首先,教学具有教育性,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客观需要。任何学校的教学总是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着一定的思想品德教育,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服务。其次,教学具有教育性,是教材内容的必然反映。科学知识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思想品德教育的价值。 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思想对我们今天加强教学的教育性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教育要培养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教学过程既是学生的认识过程,也是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过程。伴随着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全过程,也始终是发展学生智力、体力,培养审美能力和政治思想品德的过程。 教学具有教育性,这是一条教学的客观规律,它给我们以启示:(1)教学必须在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渗透着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以得到教学的德育效果:教学必须在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发展学生的智力,以得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效果。(2)教师必须注意正确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对学生的严格要求能否见效,前提是教师对自己是否严格要求,教师不仅要以自己丰富的学识去教育学生,而重要的是要以自己的高尚品德来影响学生。教师经常和学生在一起学习,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学生都有示范作用。教学必须在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注意学生的身心健康,使教学有利于而不是有害于学生的成长发育。学校教育工作的客观实践证明,教学应该具有教育性。

  • 第5题:

    赫尔巴特的经典教学理论主张“学生中心”,杜威进步主义教育理论则主张“教师中心”。


    (1)观念心理学。是围绕“观念”、“统觉”、“观念团”、“思想之环”几个概念展开的。 (2)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多方面的兴趣是教学的直接目的,是连接观念体系与“善的意志”的纽带。 (3)教学的“形式阶段”:四个教学的“形式阶段”,即明了(清楚、明确地感知新教材)、联合(新观念与旧观念结合起来)、系统(新旧观念的各种联合与儿童的整个观念体系统一起来)、方法(作业)。 他的弟子戚勒把四段进行修改,提出了历史上著名的“五阶段教学法”——预备、提示、联合、概括、应用。 (4)教育性教学——作为知识传递的过程和作为善的意志之形成的道德教育就是统一的。他在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教学的“教育性规律”,第一次把教学与道德教育统一起来,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