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解析:
《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1题: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重填。( )
第2题:
第3题:
对于记载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并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A对
B错
第4题: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 )。
A.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B.对于违反有关法规制度的原始凭证,应先办理,再报告领导人
C.对于不真实、不完整的外来原始凭证,可先办理,再要求经办人补办有关手续
D.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可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