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公务员是国家公务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