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6日,当事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扣留了驾驶证。2005年12月17日当事人持强制措施凭证到某交警大队去接受处理,办案民警查询当事人的驾驶证,虽发现执勤民警还没有将驾驶证交到队部,但还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但因执勤民警没有把驾驶证交到队部,办案民警拖到2005年12月27日才将案件报大队领导审批。
请问:这案例中办案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第1题: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A.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B.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C.处10日以下拘留
D.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2题:
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执勤民警在现场用酒精测试仪测得当事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对此,当事人没有异议。执勤民警就当场作出扣留当事人车辆和驾驶证的决定。
请问:按法律的规定,执勤民警作出的扣留车辆和驾驶证的决定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人,按法律的规定应当作出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执勤民警在现场作出扣留其驾驶证是正确的。但扣留车辆缺少法律依据。对无其他驾驶员替代的,可以先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第3题: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第4题: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当事人作出( )处理。
A.处十日以下拘留
B.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C.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D.暂扣12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