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X元。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问: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题目

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X元。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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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孙某因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2年.孙某在2008年9月15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同日,人民检察院也提起了抗诉.9月25日,检察院申请撤回抗诉,次日孙某也申请撤回上诉,则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B.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孙某撤回上诉

    C.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D.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准许孙某撤回上诉


    正确答案:D
    25.【答案】 D 【考点l 二审法院对撒诉的处理【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人民检察院和孙某都是在上诉、抗诉期限届满后撒诉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9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处理.B错,不当选.D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 解释》第241条规定,对抗诉期满后二审宣判前撤回抗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撤回抗诉,所以A 错误,不当选.同时,法律并没有规定对撤回抗诉需;审法院审查,所以C也错误,不当选.

  • 第2题:

    张某一日经过一家属楼,被从该楼掉下的酒坛砸伤,张某住院治疗共花去1500元。张某出院后,要求酒坛主人孙某赔偿。孙某不允,张某遂将之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赔偿张某1500元,孙某不服该判决,在收到判决后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经第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法院依此制作了调解书。在送达调解书时,原告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法院只好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本案当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见。 问题:

    1 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担?

    2 假设二审法院组成了包括一名陪审员在内的四人的合议庭,是否合法?为什么?

    3 本案是否适用调解?应遵循什么原则?

    4 本案中二审法院的送达调解书的方式正确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1 在本案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损害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告要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 不合法。相关法律根据见《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 3 调解是合法的,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 4 不正确。相关法律依据见《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举证责任倒置、二审合议庭的组成、调解的原则、诉讼文书的送达。 1 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在本案中,被告应就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 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3 调解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同时,《民事诉讼法》第8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因此,人民法院在调解中应当遵循自愿、合法、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原则。 4 诉讼文书的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法律的这些规定体现了调解所应遵循的自愿原则,而留置送达则可能使调解协议的生效非出自当事人的自愿,因而《民诉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 第3题: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C

  • 第4题:

    王某诉刘某借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归还王某借款10万元,刘某不服欲提起诉。对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刘某应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王某可以对二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二审法院审理刘某的上诉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D.若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和申请一再审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二审程序。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而非10日。所以选项A错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选项B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所以选项E错误。

  • 第5题: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中止【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题中孙某欠款不还与盗窃两个案件之间没有关联,对孙某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互不影响,所以本题中债务纠纷不以孙某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需要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同理,不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陷阱】我们在解题时不能受到“先刑事后民事”的干扰。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监禁状态时,如果该嫌疑人同时是另一个民事诉讼的被告,那么法律文书可以通过转交送达。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 第6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答案:C
    解析:
    考查司法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害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在本案中,法院的诉讼保全措施并不违法。从因果关系上来讲,该损失也并非由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致。所以,法院不予赔偿,当事人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因此C项正确,ABD项的说法都不正确。

  • 第7题:

    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局处以5天行政拘留,王某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行政处罚。王某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王某的行政拘留是违法的。二审法院该作何判决?()

    A.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B.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违法,告知赔偿另行起诉
    C.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抽留违法,就赔偿问题调解不成,将全案发回重审
    D.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70条的规定,应撒销一审判决,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71条第4款的规定,王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其就赔偿另行起诉。

  • 第8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 B、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 C、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 D、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本案的再审程序该如何提起?


    正确答案: 本案的再审程序应由二审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审判。《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因此,本案中,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不能直接决定是否再审,而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 第11题:

    问答题
    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能否上诉?

    正确答案: 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不能上诉。《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本案原是二审终审的案件,因此,再审时应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孙某对再审判决不能提起上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处于争议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
    B项,根据《民诉解释》第392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再审申请。
    CD两项,因为孙某不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之诉的诉讼当事人,其无资格代替刘某提出诉讼,也自然不构成反诉,因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 第13题:

    陈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则不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若某县法院进过审理认为案件复杂,可以在庭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定期宣判

    C.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

    D.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某县检察院可以在陈某上诉时提出抗诉


    参考答案:CD

  • 第14题:

    毕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毕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毕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事判决。毕某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

    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毕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坡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毕某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 第15题:

    第 28 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已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珐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C
    《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害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在本案中,法院的诉讼保全措施并不违法。从因果关系上讲,该损失也并非由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致。所以,法院不予赔偿,当事人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因此C项正确,ABD 项的说法都不正确。

  • 第16题:

    毕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毕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毕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毕某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毕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毕某认为法院  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 第17题:

    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局处以5天行政拘留,王某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行政处罚。王某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王某的行政拘留是违法的。二审法院该作何判决?( )

    A.撤销一审判决,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B.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违法,告知赔偿另行起诉
    C.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违法,就赔偿问题调解不成,将全案发回重审
    D.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应撤销一审判决。根据《行诉解释》第109条第6款的规定,王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其就赔偿另行起诉。

  • 第18题:

    孙某涉嫌抢劫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审判员肖某为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孙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其1年前实施的盗窃罪。合议庭经评议,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法院告知孙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孙某的上诉状后,经审查认定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于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以肖某为审判长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则关于本案的审理过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一审法院对盗窃罪判刑错误
    B.一审法院告知孙某的上诉期错误
    C.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错误
    D.原审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错误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上诉、抗诉的期限,二审的裁判结果、发回重审的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243条的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故A项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故本案上诉期应为10日,B项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故本案应依法改判,发回重审错误,C项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故D项当选。

  • 第19题:

    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能否上诉?


    正确答案: 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不能上诉。《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本案原是二审终审的案件,因此,再审时应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孙某对再审判决不能提起上诉。

  • 第20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将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 B、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继续进行
    • C、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 D、本案为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 第22题:

    问答题
    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孙某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1)本案的再审程序该如何提起?(2)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能否上诉?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