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为某热电厂工人。一次上班时,钟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所在岗位是看守锅炉,无法离开,不得不坚持值班。但在其值班时间结束后,换班人员却一直未来。厂部打电话让其再顶一个班,钟某不得已只好留下,但是在值班过程中突然昏迷,未及时给锅炉加水,致使锅炉爆炸,钟某自己也被炸成重伤。问: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题目

钟某为某热电厂工人。一次上班时,钟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所在岗位是看守锅炉,无法离开,不得不坚持值班。但在其值班时间结束后,换班人员却一直未来。厂部打电话让其再顶一个班,钟某不得已只好留下,但是在值班过程中突然昏迷,未及时给锅炉加水,致使锅炉爆炸,钟某自己也被炸成重伤。

问: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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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钟某为某热电厂工人。一次上班时,钟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所在岗位是看守锅炉,无法离开,不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长王某发现施工升降机对重的钢丝绳有断股,要求班长张某立即更换。次日,班长张某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钟某为追求进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4层时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下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中,正确的有()。

    A.钟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B.王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C.张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D.钟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参考答案:A

  • 第2题:

    1.顾某为某热电厂工人。一次上班时,顾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岗位是看守锅炉,无法离开.不得不坚持值班。但在其值班时间结束后,换班人员却一直未来。厂部打电话让其再顶一个班,顾某不得已只好留下,但是在值班过程中突然昏迷,未及时给锅炉加水,致使锅炉爆炸,顾某自己也被炸成重伤。

    问: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2.某部办公厅沈副主任接到几份登载任免有关人员的《人事信息》。其中,第一份是国务院任命五位同志为有关司副司长,相应免去有关同志的职务;第二份是某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一位主管全省农业的副省长,并免去他原任职务;第三份是某市电子办任命一批所辖电视机厂、广播器材厂等车间主任的信息;第四份是某市人民政府任命一名农业局长,并且该农业局长仍是该市人大常委委员。

    问:沈副主任接到的《人事信息》中哪项任免合法?哪项任免不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 第3题:

    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钟某已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使钟某遭受损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责令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某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罚款
    B、责令田某向钟某赔礼道歉
    C、责令田某双倍补偿钟某所受到的损失
    D、责令田某加倍支付以钟某所受损失为基数的同期银行利息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再次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B.D错误,《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4题:

    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长王某发现升吊篮钢丝绳有断股。要求班长张某立即更换,次日,班长张某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钟某为追求速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4层时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下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中,正确的有(  )。

    A.钟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B.王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C.王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D.张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E.张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答案:A,E
    解析: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要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 (非责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认定或者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 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本 案例中,钟某为追求速度,擅自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而班长 张某在钢丝绳未更换的情况下,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负有领导责任。

  • 第5题:

    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若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若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若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199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若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的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答案:A,B,D
    解析:
    【详解】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人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伙的新合伙人对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6题:

    已知某皮带机的输送流量为1200t/h,因突然事故发生皮带跑偏而导致撒料,岗位工人在10分钟后发现此事立即关机,试求这时已经撒了多少吨料?


    正确答案: 设已经撒料的吨位数为Q,
    依题意Q=1200×(10/60)=200(吨)

  • 第7题:

    高某是某工厂技术员,2000年,他与某学校老师钟某恋爱结婚,2001年11月,钟 生下一予,由于难产,钟某的身体变得很不好,后来,在体检时,医生说钟的身体状况不 适合节育建议其丈夫做节育手术,高某一听,火冒三丈,认为节育从来都是妇女的事情, 哪有男子汉做节育手术的,故坚决不做,无奈之下,钟某来到妇联求援。高某有没有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


    正确答案:有。《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对于此规定,有以下几点须注意:(1)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一项法定义务,违背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计划生育义务的承担者是夫妻双方,不允许将这项义务片面地推给女方,而使男方免除应尽的责任;(3)公民有依法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本案中,钟因身体不好,根本不适合作节育手术,因而高有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

  • 第8题:

    钟某窜至某停车场,窃得自行车一辆(价值300元)。钟某骑车准备离开时,被车主王某发现,遂弃车逃跑,王某骑车追赶,在其他群众帮助下,将钟某扭送至派出所。 民警刘某、赵某接警进行登记后,立即办理了传唤手续,开始调查案件。刘某、赵某扣押了涉案的自行车,并对钟某进行询问。钟某陈述了违法经过,并交代自己此次因吃摇头丸后感觉恍惚,所以盗窃自行车。钟某还交代了另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案件。刘某、赵某即持警官证赶往钟某的住所检查,检查中发现了钟某在家尚未吸食完的摇头丸,但未找到交代的盗窃的自行车,刘某即结束检查。经吸毒检测和调查,证实了刘某吸毒的事实。王某多次索要自己的自行车,赵某称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案件办结才能发还。 经查,钟某2个月前因嫖娼被拘留10日。派出所对钟某作出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扣押的自行车退还王某。钟某表示接受处罚,但提出由一同来此地打工的老乡陈某作为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同意陈某作为担保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请简述哪些盗窃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第9题:

    下列关于犯罪认定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盗窃陶某iPhone7手机时被陶某发现,陶某抓住王某外套不放。王某顺势将外套脱去套在陶某头上,趁机逃跑。王某构成抢劫罪
    • B、程某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抓赌,没收赌资,对不交赌资的人员进行暴力威胁。程某构成招摇撞骗罪
    • C、钟某将许某拦下使用暴力索取财物,许某不从,钟某将许某打成轻伤。由于许某未带财物,钟某未取得财物。钟某构成抢劫罪(既遂)
    • D、朱某驾驶摩托夺取秦某拎着的皮包,由于秦某不放手,朱某加大油门采取强拉硬拽的方法劫取财物。朱某构成抢夺罪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2005年4月22月,钟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刘某将上海市静安区的一套房屋及1个车位出售给钟某,转让价格为140万元,钟某签约当天即支付了74万元人民币。因该房屋原已抵押给工商银行(贷款120万元),刘某始终不予清偿其抵押贷款,致使工商银行主张变卖房屋以实现其担保物权。而钟某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刘某归还购房的74万元,而刘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钟某于是也主张变卖房屋实现债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法院执行了房产后,拍卖共计140万元,钟某和银行如何实现债权?()

    • A、钟某和银行各得70万元
    • B、钟某优先受偿74万元,余下归银行
    • C、银行优先受偿后,余下归钟某
    • D、钟某和银行按73:120的比例分配140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设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

    设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

    设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199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

    设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05年4月22月,钟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刘某将上海市静安区的一套房屋及1个车位出售给钟某,转让价格为140万元,钟某签约当天即支付了74万元人民币。因该房屋原已抵押给工商银行(贷款120万元),刘某始终不予清偿其抵押贷款,致使工商银行主张变卖房屋以实现其担保物权。而钟某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刘某归还购房的74万元,而刘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钟某于是也主张变卖房屋实现债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法院执行了房产后,拍卖共计140万元,钟某和银行如何实现债权?()
    A

    钟某和银行各得70万元

    B

    钟某优先受偿74万元,余下归银行

    C

    银行优先受偿后,余下归钟某

    D

    钟某和银行按73:120的比例分配140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案情: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200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钟某与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开钟某而与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钟某对此无比愤恨,遂蓄意报复李某。钟某用自己工作所用的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2009月20日晚上,钟某发现李某在其单位露天电影场看电影,觉得机会来了,遂回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炸弹取出拿到电影场,定好时间后放置在李某坐的板凳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其中2人重伤。钟某被抓获后交待,之所以选择在电影场炸李某,是因为他觉得电影场人多,事后可以不被发现。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钟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1)钟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2)钟某为了杀害李某,在电影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实施爆炸,不仅造成李某死亡,而且造成周围群众受伤,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3)钟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以爆炸罪定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4)钟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新的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并对其所犯爆炸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第14题:

    张某、李某、王某一起进行马拉松长跑训练,其中张某的速度为15公里/时,李某和王某的速度一样为12公里/时,而李某由于耐力稍差,每跑30分钟后必须休息5分钟。三人从同一起跑线同时开跑,问2小时后,李某最多落后张某多少公里?( )

    A. 7
    B. 7. 5
    C. 8. 5
    D. 9

    答案:D
    解析:
    2小时内,张某跑了 30公里,而李某最多休息15分钟,即跑了 105分钟, 共跑了 12 + 60×105 = 21公里,故李某最多落后张某9公里。故本题选D。

  • 第15题:

    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钟某已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使钟某遭受损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责令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某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罚款
    B.责令田某向钟某赔礼道歉
    C.责令田某双倍补偿钟某所受到的损失
    D.责令田某加倍支付以钟某所受损失为基数的同期银行利息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6项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A项正确。本案判决中并没有为田某设定赔礼道歉的义务,另外赔礼道歉也不属于执行措施的范畴,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可见,迟延履行责任在金钱债务中适用加倍利息,在非金钱债务中适用迟延履行金。本案判决所确定的是交付房屋的义务,是一种非金钱债务。《民诉解释》第507条又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故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6题:

    张某涉嫌抢劫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由办案人员王某负责看守。在看守时,王某接到朋友电话,便离开监室出去接电话,20分钟后返回监室,发现张某竟自杀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对张某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B.王某对张某的死亡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C.张某的死亡对王某而言属于意外事件
    D.王某构成玩忽职守罪

    答案:A,D
    解析:
    A项正确。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从犯罪嫌疑人张某自杀身亡的结果来看,张某对自杀行为早有准备,则办案人员王某综合张某被刑事拘留后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应该认识到在看守过程中,离开监视接电话会导致张某自杀身亡的结果发生,但事实上没有认识到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离开监室接电话长达20分钟的,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B项错误。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本案中,办案人员王某并没有轻信能够避免张某自杀身亡的结果。因此,王某对张某的死亡不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C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无法预见、没有预见会发生危害结果,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本案中,如A项解析所述,办案人员王某对张某的死亡是有预见的。因此,张某的死亡对王某而言不属于意外事件。 D项正确。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王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在看守过程中,离开监视接电话,致使张某自杀身亡,也即使张某的生命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本题答案:AD。

  • 第17题:

    工人李某在A厂上班,接触含苯天乃水1年,后因种种原因离开A厂,但没有进行离岗时体检。1个月后到B厂从事电脑打字工作,期间李某突然流鼻血、皮肤出现出血点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他得的是职业病吗?应由哪个厂负责?


    正确答案: 是职业病;应由A厂负主要责任。

  • 第18题:

    某企业某工人加工甲、乙两种产品。甲产品工时定额为24分钟;乙产品工时定额为18分钟。该工人的小时工资率为5.2元,该月加工甲产品250件,乙产品200件。按产品产量和计件单价计算其计件工资。


    正确答案: 按产量和计件单价计算的计件工资:
    该工人月计件工资=2.08×250十1.56×200=832(元)

  • 第19题:

    被告人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 钟某与女青年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开钟某而与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钟某对此无比愤恨,遂蓄意报复李某。钟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天晚上,钟某发现李某在其单位露天电影场看电影,觉得机会来了,遂回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炸弹取出拿到电影场,定好时间后放置在李某坐的板凳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其中2人重伤。钟某被抓获后交待,之所以选择在电影场炸李某,是因为他觉得电影场人多,事后可以不被发现。 请分析: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钟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3分)
    (判断错误者全题不得分)
    2.钟某为了杀害李某,在电影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实施爆炸,不仅造成李某死亡,而且造成周围群众受伤,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8分)
    3.钟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定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5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未明确说明“钟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者,得分不得超过10分)

  • 第20题:

    钟某窜至某停车场,窃得自行车一辆(价值300元)。钟某骑车准备离开时,被车主王某发现,遂弃车逃跑,王某骑车追赶,在其他群众帮助下,将钟某扭送至派出所。 民警刘某、赵某接警进行登记后,立即办理了传唤手续,开始调查案件。刘某、赵某扣押了涉案的自行车,并对钟某进行询问。钟某陈述了违法经过,并交代自己此次因吃摇头丸后感觉恍惚,所以盗窃自行车。钟某还交代了另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案件。刘某、赵某即持警官证赶往钟某的住所检查,检查中发现了钟某在家尚未吸食完的摇头丸,但未找到交代的盗窃的自行车,刘某即结束检查。经吸毒检测和调查,证实了刘某吸毒的事实。王某多次索要自己的自行车,赵某称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案件办结才能发还。 经查,钟某2个月前因嫖娼被拘留10日。派出所对钟某作出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扣押的自行车退还王某。钟某表示接受处罚,但提出由一同来此地打工的老乡陈某作为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同意陈某作为担保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钟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何处罚情节?


    正确答案: 钟某构成盗窃、吸毒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钟某秘密窃取他人的自行车(价值300元),数额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其行为构成盗窃。钟某吸食摇头丸,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其行为构成吸毒。
    钟某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钟某构成盗窃和吸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多个违法行为,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 第21题:

    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长王某发现提升吊篮的钢丝绳有断股,要求班长张某立即更换。次日,班长张某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钟某为追求进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4层时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下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中,正确的有()。

    • A、钟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 B、王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 C、王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 D、张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 E、钟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正确答案:A,B

  • 第22题:

    2005年4月22月,钟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刘某将上海市静安区的一套房屋及1个车位出售给钟某,转让价格为140万元,钟某签约当天即支付了74万元人民币。因该房屋原已抵押给工商银行(贷款120万元),刘某始终不予清偿其抵押贷款,致使工商银行主张变卖房屋以实现其担保物权。而钟某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刘某归还购房的74万元,而刘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钟某于是也主张变卖房屋实现债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刘某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如果未如实告知钟某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该转让行为效力如何?()

    • A、有效
    • B、无效
    • C、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多选题
    钟某在2005年11月被聘为某公安派出所的治安员,此后,他先后5次私自到本所办理的5个案件的罪犯家中,称自己有能力帮助案犯减轻罪责,案犯家属因此听信钟某所言,共付给其现金8万余元用于疏通关系,钟某将现金全部挥霍。实际上,他既不是案件承办人,也无法为其帮忙。2006年9月,钟某被解聘后,又以上述手段,两次获得案犯家属付给其的2万余元现金。关于钟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

    钟某构成受贿罪

    B

    钟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C

    钟某构成招摇撞骗罪

    D

    钟某构成诈骗罪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综合本题案情,钟某被聘为治安员的过程中,犯罪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钟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目的且有诈骗的故意,客观方面虚构自己是案件承办人、能帮助案犯减轻罪责,使被害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给其钱财,最终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钟某在被解聘后,实施的行为应定为招摇撞骗罪。钟某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钟某虽然在被解聘前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但是构成受贿罪在客观上还必须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而钟某根本就无法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因而不符合受贿罪的特征。钟某也没有对被害人施加威胁,所以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