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随机安排张、王、刘、李、陈5名职工去甲、乙、丙三个地方开展调研。要求甲、乙两地各去2人,且张、王两人不能同组,刘、陈二人必须同组,则共有多少种不同的安排方式?《》( )A.4 B.6 C.12 D.24

题目
某单位随机安排张、王、刘、李、陈5名职工去甲、乙、丙三个地方开展调研。要求甲、乙两地各去2人,且张、王两人不能同组,刘、陈二人必须同组,则共有多少种不同的安排方式?《》( )

A.4
B.6
C.12
D.24

相似考题

2.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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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用人单位的下列做法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

    A、甲厂女职工王某产假期间,甲厂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要求进行重整,需要裁减大批人员,王某被裁减
    B、乙煤矿职工李某由于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后李某被发现患有矽肺病(职业病),乙煤矿仍将李某开除
    C、丙厂职工陈某在丙厂连续工作20年,距退休年龄还有4年,丙厂由于转产需要裁减人员,陈某被裁减
    D、张女与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张女怀孕,丁公司发现张女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张女辞退

    答案:B,D
    解析:
    A选项中,王某在产期内,甲厂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裁减王某,所以甲厂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C选项中,陈某在丙厂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丙厂不能根据第41条的规定裁减陈某,所以丙厂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可知,有第42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依照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B选项中,李某虽然患有职业病,但是李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乙煤矿有权开除李某3D选项中,张女虽然怀孕,但是张女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丁公司有权辞退张女。

  • 第2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E.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效力。

  • 第3题:

    某单位拟派遣3名德才兼备的干部到西部山区进行精准扶贫。报名者踊跃,经过考察,最终确定了陈甲、博乙、赵丙、邓丁、刘戊、张己6名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若派遣陈甲,则派遣邓丁但不派遣张己;(2)若博乙、赵丙至少派遣1人,则不派造刘戊。以下哪项的派遣人选和上述条件不矛盾?

    A.赵丙、邓丁、刘戊
    B.陈甲、博乙、赵丙
    C.博乙、邓丁、刘戊
    D.邓丁、刘戊、张已
    E.陈甲、赵丙、刘戊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刘乙照看自己的房屋及物品。夏天来临,王甲从海口给刘乙打电话,称其在海口买了一台分体式空调,家里原来的窗式空调不要了,请刘乙帮忙以合适的价格卖掉。如乙的同事李丙听说此事后,表示想买下这台窗机,但他不愿多出钱,李丙就对刘乙说:“你给王甲打个电话,就说空调的制冷机坏了,要想快点出手就得降低价格。”刘乙觉得自己和李丙是同事,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况且他有许多事要求着李丙,于是就按李丙的意思给王甲打了电话,王甲说既然制冷机坏了,降价就降价吧。于是,刘乙就友500元的价格把空调卖给了李丙。过了一阵,王甲从海口回来,准备把立体空调安装上,听人说了卖掉窗式空调的实事,王甲非常生气,找到李丙,要求李丙返还空调。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刘乙、李丙恶意串通,损害王甲的利益,刘乙、李丙应对王甲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王甲要求李丙返还空调,李丙应返还空调,王甲应返还李丙的500元钱,如果王甲还有其它损失,刘乙、李丙应负责赔偿。

  • 第5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问答题
    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刘乙照看自己的房屋及物品。夏天来临,王甲从海口给刘乙打电话,称其在海口买了一台柜式空调,家里原来的挂壁空调不要了,请刘乙帮忙以合适的价格卖掉。刘乙的同事李丙听说此事后,表示想买下这台空调,但他不愿多出钱,李丙就对刘乙说:“你给王甲打个电话,就说空调的冷冻机坏了,要想快点出手就得降低价格。”刘乙觉得自己和李丙是同事,不答应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况且他有许多事要求着李丙,于是就按李丙的意思给王甲打了电话,王甲说既然冷冻机坏了,降低就降低吧。于是,刘乙就以500元的价格把空调卖给了李丙。过了一阵,王甲从海口回来,准备把柜式空调安装上,听人说了卖掉挂壁空调的事,王甲非常生气,找到李丙,要求李丙返还空调。 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刘乙、李丙之间买卖空调的行为无效。王甲委托刘乙把他的挂壁空调卖掉,在王甲和刘乙之间实质上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刘乙是代理人,王甲是被代理人。《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所以代理人必须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滥用代理权。《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中,刘乙为了和李丙搞好关系,就答应李丙的要求,谎称制冷机坏了,以过低的价格把空调买给李丙,这实际上是刘乙和李丙恶意串通损害王甲利益的行为。所以,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无效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 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 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 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1份张甲的自书 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 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遗赠的 冲突问题。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 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 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9题:

    某单位拟派遣3名德才兼备的干部到西部山区进行精准扶贫。报名者踊跃,经过考察,最终确定了陈甲、博乙、赵丙、邓丁、刘戊、张己6名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若派遣陈甲,则派遣邓丁但不派遣张己;(2)若博乙、赵丙至少派遣1人,则不派造刘戊。如果陈甲、刘戊至少派遣1人,则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派遣刘戊
    B.派遣赵丙
    C.派遣陈甲
    D.派遣博乙
    E.派遣邓丁

    答案:E
    解析:

  • 第10题:

    某办公室有张、王、李、刘、陈五人,其中张、王、李对五人年终评优的结果推测如下:张:如果陈没有被评定为优秀,则我也不会被评定为优秀。
    王:我和刘、陈三人要么都优秀,要么都不优秀。
    李:如果我被评定为优秀,则王也被评定为优秀。
    评定结果出来后,发现三个人的预测都是错的,则最终有几个人优秀?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
    “如果p,那么q”的矛盾命题是“P且非q”。由张的话为假,可知陈不优秀而张优秀;由李的话为假,可知李优秀而王不优秀;由于陈、王都不优秀,结合王的话为假可知,刘优秀。所以,有三个人优秀。故本题答案为C。

  • 第11题:

    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刘乙照看自己的房屋及物品。夏天来临,王甲从海口给刘乙打电话,称其在海口买了一台分体式空调,家里原来的窗式空调不要了,请刘乙帮忙以合适的价格卖掉。如乙的同事李丙听说此事后,表示想买下这台窗机,但他不愿多出钱,李丙就对刘乙说:“你给王甲打个电话,就说空调的制冷机坏了,要想快点出手就得降低价格。”刘乙觉得自己和李丙是同事,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况且他有许多事要求着李丙,于是就按李丙的意思给王甲打了电话,王甲说既然制冷机坏了,降价就降价吧。于是,刘乙就友500元的价格把空调卖给了李丙。过了一阵,王甲从海口回来,准备把立体空调安装上,听人说了卖掉窗式空调的实事,王甲非常生气,找到李丙,要求李丙返还空调。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因此该行为无效。

  • 第12题:

    犯罪嫌疑人甲某,男,30岁,农民,某县人大代表。陈甲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妹妹陈乙,22岁,从小由陈甲一手带大。陈乙与邻村青年农民刘某市中学同学,两人感情很好,私下相许愿结为终身伴侣。甲某得知此事后,因嫌弃刘某长得矮小,配不上其妹妹,不同意陈乙与刘某来往,并将陈乙介绍给一退伍军人,某村养猪专业户。陈乙执意不从,陈甲因此事对其妹妹辱骂、殴打。某日,陈乙去镇上买化肥,路上恰好逢刘某,二人边走边谈,终于约定待选好时间后私奔成婚,但不巧被与陈家同村的赵某窃听。赵某遂回家转告了陈甲,陈甲当即手提一扁担赶往镇上,碰到陈乙和刘某后,将刘某赶走,并把陈乙扭回家中辱骂、殴打并将其锁在她的房间内。陈乙痛感与刘某的婚姻无法实现,于是当夜在房间内悬梁自尽。村治保主任闻知此事后,认为陈甲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立即通过电话向县公、检、法三机关作了报告。本案应由公、检、法哪一机关受理?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1、案件的受理。公、检、法都应当受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立案管辖。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理由是:
    (1)陈甲的行为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本案中,陈甲因此事对其妹辱骂、殴打、辱骂、禁闭等形式,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国《刑法》第257:“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此项规定,陈甲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受害人死亡,不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 
    (2)《刑事诉讼法》第18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因此,本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受理立案。

  • 第13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与刘某在外地相识并举办了教堂婚礼并生下张乙,张某与刘某在财产上实行AA制。一天,张某用100元钱购买了彩票并中得5000万元大奖,张某因兴奋过度脑溢血发作死亡。经查,张某在老家的原配王某一直未婚,并有一子张甲,张某的父母健在。对该5000万元,如何分配,张某父母、张甲、张乙、刘某、王某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王某对该5000万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
    • B、刘某不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王某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 C、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平均分配
    • D、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刘某、王某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多选题
    关于抢劫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欲进王某家盗窃,正撬门时,路人李某经过。甲误以为李某是王某,会阻止自己盗窃,将李某打昏,再从王某家窃走财物。甲不构成抢劫既遂

    B

    乙潜入周某家盗窃,正欲离开时,周某回家,进屋将乙堵在卧室内。乙掏出凶器对周某进行恐吓,迫使周某让其携带财物离开。乙构成入户抢劫

    C

    丙窃取刘某汽车时被发现,驾刘某的汽车逃跑,刘某乘出租车追赶。途遇路人陈某过马路,丙也未减速,将陈某撞成重伤。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D

    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张某,但击中路人汪某,致其死亡。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甲实施盗窃行为时误将李某当作王某而将其打昏的行为,甲主观认识到的(打昏王某)与实际发生的(打昏李某)二者不一致,打昏李某的行为应单独评价为故意伤害行为,不应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B项,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以后,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若暴力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乙暴力抗拒抓捕的行为发生于周某卧室内。
    C项,转化型抢劫中的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对象是阻止其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人,本案中陈某不属于上述人员的范围,所以丙不成立转化型抢劫,应按照故意伤害罪与盗窃罪并罚。
    D项,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枪射击的行为构成事后抢劫,虽然因为打击错误致使路人汪某死亡,但不影响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