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

题目

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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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正确答案:BC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参赞同使馆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范畴,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但也有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3)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BC正确。

  • 第2题:

    ★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締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进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持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答案:B,C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参赞同使馆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范畴,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但也有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3)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BC正确。

  • 第3题:

    赵某和林某离婚后,孩子冰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的是( )。
    A.林某B.赵某
    C.王某和赵某
    D.林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七周岁。”林某和赵某是冰冰的父母,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故选D。

  • 第4题:

    某中学一位教师孙某和学生王某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课后,该教师气愤不过.在王某放学回家路上将其打成重伤。对于王某的伤害,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王某及其家长
    B.学校和孙某
    C.孙某
    D.学校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5题:

    某中学教师孙某和学生王某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课后该教师气愤不过.在王某放学回家路上将其打成重伤。对于王某的伤害,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王某及其家长
    B.学校和孙某
    C.孙某
    D.学校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6题:

    某小学语文教师林某,利用假期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学校查实后,对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记过处分,并告诚其如果再不听劝阻,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林某有偿补课,应给予处分
    B.林某利用假期有偿补课,不应该被处理
    C.林某无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D.这样的处罚侵害了林某的教育教学权

    答案:A
    解析:
    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 第7题:

    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
    • 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
    • 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
    • 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某小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被一高层住宅楼上坠落下的花盆砸成重伤,找不到到底是哪家丢弃的花盆,因为没有合适的被告,该小学生的家长难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请问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错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空抛掷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小学生的家长可以起诉该高层住宅二楼以上的全部业主要求赔偿。

  • 第9题:

    赵某,12岁,系初一学生,亲眼目睹了某抢劫案件的全过程,赵某可以作为该案的证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单选题
    小学生王某在课间玩时,故意将同学赵某推倒在地,致其骨折,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应对赵某受伤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A

    王某监护人

    B

    学校

    C

    王某的班主任

    D

    王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

    赵某,13岁,系某中学学生

    B

    钱某,13岁,系因病休学的某中学学生

    C

    孙某,17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D

    李某,17岁,系以自己工资为全部生活来源的某酒店服务员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和赵某当中,______更适合推销工作,______更适合研究开发工作。(  )
    A

    王某;赵某

    B

    赵某;王某

    C

    无法得知

    D

    两人一样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在组织行为学中,人格是理解员工的思想、情感、行为方式以及对组织和工作的态度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人格对于职业选择、工作满意度、领导、工作绩效等诸多方面都有影响。王某是典型的外向性人格,热情、开朗、善交际、积极主动,适于从事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更适合推销工作;赵某则是典型的内向性人格,爱思考、不愿与人多说话,喜欢独处,适于从事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更适合研究开发工作。

  • 第13题:

    某校15岁的学生林某放学回家途中,与同学肖某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肖某捅成重伤。对此事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林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林某未满16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C.对林某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D.林某放学后在校外与他人发生冲突,学校无须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14题:

    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赵某,9岁。系某小学学生
    B.王某,15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C.张某,13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D.李某,17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答案:D
    解析:
    (1)“视为”二字极为关键,它们提示考生题目考查的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年龄区段,看透这一点,此题可以立即锁定选项D;(2)选项ABC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第15题:

    林某和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育义务的是(  )。


    A.林某

    B.赵某

    C.林某和赵某

    D.赵某与王某

    答案:C
    解析:
    父母虽然离异,但仍旧对孩子负有教育的职责。

  • 第16题:

    2013年单项选择:赵某和林某离婚后,孩子冰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的是()
    A.林某 B.赵某 C.王某和赵某 D.林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 权利与义务。@niutk

  • 第17题:

    某小学一位教师孙某和学生王某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课后,该教师气愤不过,在王某放学回家路上将其打成重伤。对于王某的伤害,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王某及其家长
    B.学校和孙某
    C.孙某
    D.学校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18题:

    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亮因上课说话,课后被班主任赵某留下来批评教育。第二天上午,小亮的母亲伍某来到学校,质问赵某为何体罚其孩子,经赵某耐心解释,伍某仍不肯罢休。随后,伍某在赵某的办公室大吵大闹,当着其他教师的面指责赵某贪污学生的学费、经常殴打学生。当天下午3点多,赵某正给学生上课,伍某突然闯进教室,辱骂赵某是“贪污犯”、“疯婆”。而后,伍某还给市工委、市教委写信要求处理赵某。赵某精神遭受打击,请假在家休息一周。2012年11月,赵某将伍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伍某在当地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如果认为其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应在其所主张的事实未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情况下,即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宣扬,导致原告名誉受损,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在当地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赵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赵某的做法是正确的。学生小亮因上课说话,课后被班主任赵某留下来批评教育。赵某这样做不是体罚学生。赵某作为教师,良好的名誉、学生的信任和爱戴是其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伍某的行为使其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致其精神陷于痛苦,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利的正当行为。

  • 第19题:

    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亮因上课说话,课后被班主任赵某留下来批评教育。第二天上午,小亮的母亲伍某来到学校,质问赵某为何体罚其孩子,经赵某耐心解释,伍某仍不肯罢休。随后,伍某在赵某的办公室大吵大闹,当着其他教师的面指责赵某贪污学生的学费、经常殴打学生。当天下午3点多,赵某正给学生上课,伍某突然闯进教室,辱骂赵某是“贪污犯”、“疯婆”。而后,伍某还给市工委、市教委写信要求处理赵某。赵某精神遭受打击,请假在家休息一周。2012年11月,赵某将伍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伍某在当地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如果认为其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应在其所主张的事实未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情况下,即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宣扬,导致原告名誉受损,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在当地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伍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伍某有些做法不正确。如伍某认为教师赵某体罚其孩子,这一问题本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等正当途径予以解决,然而伍某为发泄心中不满而选择诋毁赵某的名誉,其侵权的故意是明显的。伍某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开场合用侮辱性的言语辱骂赵某,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当众指责赵某是贪污犯,其行为的性质是恶劣的。伍某的侮辱、诽谤行为在公开场合进行,已为教师和学生所知悉,客观上影响了社会对赵某的公正评价,败坏了其名誉。伍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对赵某名誉的侵犯,应承担侵权责任。但伍某写信向市教委、市工委反映情况并要求处理赵某,应属于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 第20题:

    赵某系某市地税局分管人事副局长,负责人员的分配问题。刘某为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希望赵某能为其安排理想的岗位。赵某进而要挟刘某如不送钱将会把其分配到最艰苦的地方。刘某不得已送给了赵某2万元钱,最后被安排到所希望的工作。赵某的行为构成()。

    • A、敲诈勒索罪
    • B、受贿罪
    • C、诈骗罪
    • D、索贿罪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赵某,9周岁。系某小学学生
    • B、王某,15周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 C、张某,13周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 D、李某,17周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小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被一高层住宅楼上坠落下的花盆砸成重伤,找不到到底是哪家丢弃的花盆,因为没有合适的被告,该小学生的家长难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请问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错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空抛掷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小学生的家长可以起诉该高层住宅二楼以上的全部业主要求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赵某,10岁,女,系某小学学生。1996年11月15日中午放学后,赵某的班主任王某让尚未回家的赵某为其打开水。赵某打回开水上楼时,被正在学校楼道的防盗门横梁上荡秋千的小学生阎某撞碎了暖瓶,右腿烫伤,花去医疗费1543.4元。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小学、工某及阎某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尽管干某让赵某为其打开水纯属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能体现学校的意志,但是,所谓法人的过错是指团体意志的过错,以及法人未尽到对其成员的监督和管理之责任的过错。王某的过错行为与学校平时的日常管理不严密切相关,因此,学校在此事件上是有过错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对“法人的过错”的定义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法院对“法人的过错”的定义是错误的。
    解析: 被定义项的外延和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即定义必须相应相称,这是定义的基本原则,违反这条规则就犯了“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所谓,“法人的过错”,是指法人未尽法定或约定的职责或义务。在本案中,法院认为“法人的过错”是指团体意志的过错和法人未尽到对其成员的监督和管理之责的过错,这个定义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对“法人的过错”作了错误的解释。法院将法人成员非职务行为的过错也视为法人有过错,是基于法院认为法人未尽到对其成员的监督管理之责。但是,法人对其成员监督管理的责任不是无限度的,对于成员纯属私人的事务或行为,法人既没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也没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只能由成员个人自己负责。法院把不属于“法人的过错”也认定法人有过错,从而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

    赵某,9周岁。系某小学学生

    B

    王某,15周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C

    张某,13周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D

    李某,17周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正确答案: D
    解析: (1)“视为”二字极为关键,它们提示考生题目考查的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年龄区段,看透这一点,此题可以立即锁定选项D;(2)主要法律依据: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