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6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问题:(1)甲构成何罪

题目

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6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问题:(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甲为了实行故意杀人罪和劫持航空器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劫持航空器罪。甲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因此所犯二罪均系犯罪预备。
甲在该犯罪预备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对于甲所犯故意杀人罪(预备)、劫持航空器罪(预备)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实行数罪并罚。鉴于甲所犯二罪均处在预备阶段,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乙与甲共同进行了故意杀人罪和劫持航空器罪的准备活动,因此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劫持航空器罪。鉴于乙在犯罪准备过程中,自动放弃了犯罪预备活动,并且自动有效的阻止了犯罪的着手实行,成立犯罪中止。并且因其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依法对乙所犯二罪,应当免除处罚。此外,乙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协助抓获同案犯甲某,具有立功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6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正确答案:

  • 第2题:

    李某与妻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下达后,李某之妻提起上诉后第五天,李某之妻在车祸中身亡。此时,李某要求继承妻子的遗产,遭妻子的兄妹拒绝,再次诉至法院。法院应准予李某继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3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答案:A,C,D
    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丁的受让有效。赠与给杨某的,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无效。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甲妻是过失杀死甲,因此并不丧失继承权,甲子是甲的合法继承人。本题选ACD。

  • 第4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某甲想杀害其妻子,便劝说其妻子乘坐飞机外出旅游,希望飞机失事而致使其子死亡。某甲的妻子便乘飞机旅游,结果飞机果然失事而死亡。某甲的劝说行与其妻子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某乙为抢劫而殴打李某,李某逃跑,某乙随后追赶。李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上掉下,某乙拾得钱包后离开。某乙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问存在因果关系
    C.赵某是死刑犯,在即将对赵某执行死刑时,某丙夺走法警的手枪将某丙杀死,丙的行为与赵某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D.某丁为了盗窃钱财将王某的皮包窃走,打开皮包发现里面放的是一把手枪,某的盗窃行为与王某枪支失窃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A,B,D
    解析:
    【精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A项中,虽然某甲妻子按照某甲的劝说乘坐飞机,但是由于飞机的失事不是某甲所能控制的,所以某甲的行为与其妻子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项中,某乙获得的钱包不是其通过暴力行为而得到的,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C项中,虽然赵某即将被执行死刑,但是某丙的行为却是赵某死亡的客观原因,所以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项中,因果关系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某丁虽然主观上没有盗窃枪支的故意,但是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

  • 第5题:

    甲某听说乙某家里有钱,便试图绑架乙某的女儿丁某以此来勒索钱财,某日甲某来到乙某女儿丁某所在的学校向该校正在上课的老师谎称丁某的奶奶在外地出车祸,需要见丁某最后一面,将丁某骗出学校,乘车赶到其老家,次日上午,甲某给乙某打电话,要他准备赎金50万元。但其多次打电话到乙家勒索赎金无果。甲某带丁某从老家返回原地的途中,认为绑架未勒索到钱财,放了她又怕她告发,遂决意将丁某杀害。于是中途下车,采取捂嘴、卡颈等手段将丁某杀死,把尸体抛于水沟,又把丁的书包扔到菜田内,拦车逃离现场。甲某杀害丁某后,仍继续向乙家打电话勒索赎金,后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丁某系生前被他人捂嘴、卡颈所致窒息死亡。对于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甲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在本案中,甲某为了勒索乙某财物,拐走乙某的女儿,并以此要挟乙某50万元,在主观上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绑架勒索的行为,并且将丁某杀害,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某杀害乙某的行为已经包含在绑架罪中而失去了独立意义,因此甲某不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6题:

    丁某、丁妻、丁子及邻居王某正在丁家闲聊,丁家刚买的彩电爆炸,将他们不同程度炸伤,经鉴定是电视机内部短路造成,()均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

    • A、丁某
    • B、丁妻
    • C、丁子
    • D、王某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吴某嗜赌,导致夫妻不和。一日,吴某赌输回家,寻妻泄气。在与其妻殴打过程中,突生杀人之念,遂举菜刀将妻砍伤,并欲进一步行凶。恰逢邻居赶到,将吴某手中菜刀抢下,对其进行教育。吴某息怒,略有悔悟,及时送其妻去医院,不久其妻痊愈出院。回答下列问题。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吴某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又具有悔悟、抢救等情节,依刑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8题:

    李某与孙某共谋杀害丁,当日李某突然腹痛未赶至丁家,孙某一人杀死了丁。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形态。

    • A、犯罪预备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既遂
    •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多选题
    丁某精神病,丁之妻郭某系丁某监护人。一日,二人到丁父母家吃饭时,丁某和其父母争吵,拿起菜刀将其父母砍死(实际未死),郭某未制止,未呼救也未报警,而是关了门走了,丁父母流血休克而亡,郭某事后还洗了丁某的血衣。事后证明,丁某当时精神病发作没有责任能力。关于郭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妻子郭某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应数罪并罚

    B

    妻子郭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

    如果认为即使及时送医仍会死亡,也不应认为与妻子郭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无因果关系

    D

    妻子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D三项,郭某作为监护人,有制止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其后续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属于犯罪后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系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C项,本案中,妻子郭某有制止丁的故意杀人的义务,也具有制止的能力,却没有制止,郭某不作为与丁父母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第10题:

    单选题
    何某有外遇,欲与其妻离婚,但何妻说:“要想离婚,除非我死!”何某遂萌生了杀妻的念头。考虑到最近民航客机频繁出事,何某便希望通过飞机失事的方式达到杀死其妻的目的。于是何某假作忏悔状,买了一张机票让其妻重游他们的蜜月旅行地,说自己随后就到。何妻遂乘坐飞机外出,果然,飞机在飞行途中不幸坠毁,其妻也死于空难。何某感到良心不安,几日后到公安机关自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

    何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何某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D

    何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法中的行为要求必须具有客观性和侵害性。行为不同于思想,也不同于言论,它要求有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消极活动与积极活动,它必须是基于人的意识而实施的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行为。本案中,何某主观上虽有致其妻死亡的意图,但在客观上并没有采取杀人行为,而是意图通过飞机失事使其妻死亡,因而不存在刑法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答案是D。

  • 第11题:

    问答题
    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甲构成劫持航空器罪(犯罪预备)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预备),甲与乙就犯罪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在预备阶段,均因警察制止而被被迫停止,对其要实行数罪并罚,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6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正确答案: 要点: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人的中止,预备犯和中止犯的认定与处罚
    甲为了实行故意杀人罪和劫持航空器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劫持航空器罪。甲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因此所犯二罪均系犯罪预备。
    甲在该犯罪预备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对于甲所犯故意杀人罪(预备)、劫持航空器罪(预备)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实行数罪并罚。鉴于甲所犯二罪均处在预备阶段,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乙与甲共同进行了故意杀人罪和劫持航空器罪的准备活动,因此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劫持航空器罪。鉴于乙在犯罪准备过程中,自动放弃了犯罪预备活动,并且自动有效的阻止了犯罪的着手实行,成立犯罪中止。并且因其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依法对乙所犯二罪,应当免除处罚。此外,乙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协助抓获同案犯甲某,具有立功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决意与其妻离婚,其妻拒不同意。王某遂多次在亲友面前及其妻同事面前对其妻进行侮辱嘲弄,贬低其人格,让其当面出丑。其妻实在不堪忍受,留下遗书,服毒自杀。王某的行为构成()

    A.虐待罪

    B.诽谤罪

    C.侮辱罪

    D.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丁某、丁妻、丁子及邻居王某正在丁家闲聊,丁家刚买的彩电爆炸,将他们不同程度炸伤,经鉴定是电视机内部短路造成,()均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

    A.丁某

    B.丁妻

    C.丁子

    D.王某


    参考答案:ABCD

  • 第15题:

    甲市的汪某,一年前因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搬去乙市朋友家住,并在乙市打工。打工期间,与同事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于丙市监狱服刑。在汪某服刑期间,其户口在丁市的妻子欲起诉与其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考查的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而与是否离婚之诉无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

  • 第16题:

    张某患有精神病,他完全不能识别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张某之妻丁某代其进行民事活动,在代理中()。

    • A、丁某必须有张某委托授权
    • B、丁某不需张某授权
    • C、丁某需由单位同意和指定
    • D、丁某需经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 A、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 B、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 C、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 D、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依据过错主义离婚原则中的判决离婚抗辩权,下列案例中没有体现判决离婚抗辩权的是()

    • A、甲男指控妻子与邻居通奸,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其妻向法院提交有甲男签字的“原谅书”
    • B、乙女因丈夫盗窃入狱而诉请离婚,其夫向法院证明自己入狱是因乙女教唆盗窃所致
    • C、丙男因其妻整日在家睡懒觉而诉请离婚,其妻向法院证明丙男是厌恶自己丑陋而放纵自己睡懒觉的
    • D、丁女向法院指控丈夫虐待自己,要求离婚,其夫向法院证明丁女系嗜毒成瘾才招致虐待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王某决意与其妻离婚,其妻拒不同意。王某遂多次在亲友面前及其妻同事面前对其妻进行侮辱嘲弄,贬低其人格,让其当面出丑。其妻实在不堪忍受,留下遗书,服毒自杀。王某的行为构成()

    • A、虐待罪
    • B、诽谤罪
    • C、侮辱罪
    • D、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何某有外遇,欲与其妻离婚,但何妻说:“要想离婚,除非我死!”何某遂萌生了杀妻的念头。考虑到最近民航客机频繁出事,何某便希望通过飞机失事的方式达到杀死其妻的目的。于是何某假作忏悔状,买了一张机票让其妻重游他们的蜜月旅行地,说自己随后就到。何妻遂乘坐飞机外出,果然,飞机在飞行途中不幸坠毁,其妻也死于空难。何某感到良心不安,几日后到公安机关自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B、何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C、何某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 D、何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过世。现甲和丁因挣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六间房产由甲,乙之子,丁各得三间,根据继承法的原则,一般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乙构成劫持航空器罪(犯罪中止)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犯罪中止),甲与乙就犯罪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在预备阶段,乙放弃犯罪,投案自首,并阻止甲继续犯罪,成立犯罪中止,依法应数罪并罚,但应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吴某嗜赌,导致夫妻不和。一日,吴某赌输回家,寻妻泄气。在与其妻殴打过程中,突生杀人之念,遂举菜刀将妻砍伤,并欲进一步行凶。恰逢邻居赶到,将吴某手中菜刀抢下,对其进行教育。吴某息怒,略有悔悟,及时送其妻去医院,不久其妻痊愈出院。回答下列问题。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吴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是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丁某欠甲某现金3万元,甲某多次向丁某索要,但丁某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甲某遂与他人将丁某骗到其亲戚家一空屋内关押起来,使用暴力方法逼其还债,致使丁某左眼伤残,丧失视力。关于甲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

    甲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B

    甲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C

    甲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D

    甲某构成绑架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故意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故意杀害被害人的,其行为已经超出了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范畴,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结合案情,甲某使用暴力逼丁某还债,致使丁某左眼伤残,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