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题目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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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法律行为的附款。(1)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立的(乙亲自动手把喜鹊打跑或者让自己的儿子把喜鹊打跑),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立,合同生效,乙就应当履行该合同。在本题中,阻止条件成立的行为并非乙所为,所附条件的确没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当然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 第2题: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所附条件未成就,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所附条件已成就,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选项CD: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假设乙亲自动手将喜鹊打跑),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在本题中,将喜鹊打跑的并不是乙,因此,所附条件未成就,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 第3题:

    甲和乙约定,如果中秋节的那一天,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乙就将该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为了防止乙届时拒绝办理登记手续或者在中秋节之前擅自高价向他人转卖该房屋,甲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乙擅自高价向他人转卖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C.如果中秋节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则3个月内甲、乙应当办理正式的产权转移手续,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D.如果中秋节没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中秋节是否有喜鹊停在乙的屋顶上,属于不确定事项,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选项B: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3)选项C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第4题: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附条件的合同【详解】根据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缔约当事人就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乙双方就特定房屋的买卖和价款已达成合意,因此买卖合同成立,A选项错误。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中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B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本题中,乙提出的“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是对合同效力附加的生效条件,乙对于甲之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并不知情,并非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因此条件未成就,合同未生效。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 第5题: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 7 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 10 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 7 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 7 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 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解析:
    (1)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立的(乙亲自动手把喜鹊打跑或者让自己的儿子把喜鹊打跑),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立,合同生效,乙就应当履行该合同。在本题中,阻止条件成立的行为非乙所为,所附条件的确没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当然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