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平等权的主要内容。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试论市场预测的主要内容。
第4题:
试论公平竞赛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公平竞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两个基本概念、一项审核程序、三大职能分设结构、五条基本原则。(1)两个基本概念是指效益标准和效益指标。效益标准实质上就是把现行工作中的考核办法及其内容加以规范化的处理,使之趋于严谨。比如: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它就是所要采购的种种物品,类似地,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它就是招标的内容,等等。在已然确定的效益标准上定出数量界限,称为效益指标。比如政府采购,提出要“一辆汽车+两部空调”这是效益标准,而关于汽车、空调的综合报价“50万元”,则是效益指标。效益标准定性,效益指标定量,两者合在一起定性定量
(2)一项审核程序:信任推定法。是指用来对所提效益指标加以取舍的一种推断原则。其内容的核心在于:凡不能对所提效益指标加以否定的,就予以肯定或信任。信任推定用于针对企业提出的效益指标所做出的竞标,挤干竞标中的“水分”,做到既不承认一个“牛皮”指标,也不埋没一个有创造性的指标,对效益指标加以评定,进行客观审核的一项工作程序。
(3)三大职能分设结构:一是调节职能,提出效益标准。二是执行职能,根据效益标准确定效益指标。三是监督职能,对前两者所提出的效益标准和效益指标进行监督。三者互不兼职,既能目标一致地协调工作,又能互相分立制约。
(4)五项基本原则,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则;二是费资料的按劳分配原则;三是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原则;四是劳动任职的能者优先原则;五是组织规模的分级调控原则。
(5)特点:第一,公平竞赛办法符合公理化的要求,是一个完备的整体,每一项内容不仅有明确的涵义,且多一条不必要,少一条不完备,相互之间无矛盾。第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包括在前提上具有“三不依赖”的长处,一不依赖参与者的大公无私,二不依赖合理的价格体系,三不依赖外部给定的数据资料。第三:逻辑简单而且便于复制,只要一个企业在试行中见效,可能很快被模仿和推广。
第5题:
试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皇权之上,法自君出。君主是代表上天来统治人世的,君主代表天意,君主的言论是金科玉律,神圣不可侵犯,全体臣民都必须顺服,决不能抗拒不从。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汉代就出现了谋反、谋大逆等罪名,为后代"十恶"之最的发端。
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董仲舒的新儒学具有以儒为主,礼法合流的特点。他将儒家经义应用于法律实践,他的《春秋》决狱较集中的体现了汉代礼法融合的趋势。由于董仲舒以经决狱,以经代律,是儒家思想在法律领域也占据重要地位,从而奠定了礼法融合的基础。
3、"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它由西周时期周里所规定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继承和发展而来。到了西汉中期,董仲舒根据先秦儒家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和韩非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的主张,并用阴阳学说加以附会,提出了一套带有的神学色彩的“三纲”学说,以维护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
4、德主刑辅,先教后刑。董仲舒继承和发展立孔子以来德主刑辅的思想,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并用阴阳学说加以阐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理论。"阳为德,阴为刑","刑者德之辅,阳者阴之助";一切都是天意的体现,从而为封建统治者的德刑兼用的统治方法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5、《春秋决狱》,"原心定罪"。董仲舒是以儒家经义应用于法律的第一人。他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依据。"《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到董仲舒是其基本上形成和确立起来,它对汉朝以后中国的封建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这种影响一直持续了两千多年。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