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

题目

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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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甲某在盗窃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开枪使用暴力,已构成抢劫罪。本案三被告人的共同故意是实施盗窃,虽然持枪,但是用于打狗,并非用于犯罪,故事先不存在抢劫共同故意。在盗窃过程中,甲某又突然实施了开枪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使犯罪性质转化为抢劫罪。鉴于开枪是他单独实施的行为,超出了盗窃共同的故意.只能由他个人负责,乙、丙不应对此负责。所以甲某单独构成抢劫罪。后来,在甲、乙在返回寻找护木的过程中,与事主两兄弟相遇,乙某开枪将其中一人打死,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虽然一同前往,但并无杀人的故意。而丙某在此之前已经离去,与此事件已经脱离关系。这是乙某临时起意、单独实行的杀人行为,只能由他个人承担刑事责任,与甲某、丙某无关。丙某积极参与盗窃活动,但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系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认为是犯罪。甲某和乙某犯罪时均属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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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案情:
    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镊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某家,丁某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
    问题: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某在盗窃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甲被其父亲采用捆绑的方式强制送到公安机关,其行为不认定为自动投案,即使甲如实供述,也只能以坦白认定,不认定为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丁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 第2题:

    李某,1985年1月8日出生;孙某,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刑满释放。李某从朋友处借了一把猎枪,1999年1月8号晚10时许,两人共同持枪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某家偷鸡,孙某进屋盗窃,李某持猎枪在门外望风,孙某刚偷了2只鸡,正在离开时,被张某发现,张某正要抓他们,李某往门口开了一枪,正中门框,于是孙某趁机逃走。张某发现地上有一丢失的枪托,于是在门旁守候,后来李某与孙某发现枪托丢失,担心无法归还,于是决定回去寻找,走到张家门口,张某刚一起身,李某就向张某开了一枪,正中头部,张因而死亡。问:李某与孙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李某不构成犯罪。因为李某不满1,1周岁,不够刑事责任年龄要求。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必须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才能负刑事责任。一般的犯罪,行为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就应该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周岁的计算,以满周岁生日当天过24时为准。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就发生在其14周岁生日当天,但没过当天24时,因此,李某的法定年龄不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2)孙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和刑法理论,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也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在本案中,孙某进屋偷鸡,并且指使李某持枪在门外望风,在被张某发现以后,李某采用开枪的暴力方式,使孙某逃避抓捕。尽管盗窃的数额较小,但同样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3)孙某不对李某的杀人行为负责。从案件发展过程看,两人折回张某家寻找丢失的枪托,但孙某没有杀人的意图,也没有授意李某杀人,而且该行为也不包括在两人一开始的行为故意中。在看到张某以后,开枪杀人完全是李某一人所为。虽然李某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行为完全在孙某的故意范围之外。因此,孙某对李某的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第3题:

    甲、乙二人路过丙家门口时,见丙家门口有一狼狗看门,甲提议赛跑,看狗有何反应,乙表示同意。二人刚开始跑,即引起狗追赶,仓惶中,乙摔倒在地被狗咬到,应对乙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是()。

    • A、甲
    • B、乙
    • C、甲、乙
    • D、甲、乙、丙

    正确答案:D

  • 第4题:

    甲、乙两人到某鱼塘钓鱼,鱼塘主人丙因常有人来偷鱼而结怨已久。一见甲、乙二人,便拿起一把鱼叉向甲面部刺去,乙见状抓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致丙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 B、紧急避险
    • C、防卫过当
    • D、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将自己依法配置的猎枪借给乙使用,但在次日,甲便向乙索要猎枪,乙问为什么提前要回猎枪,甲说需要用枪杀丙,于是乙将猎枪还给了甲,甲随后杀死了丙。关于本案错误的说法是()。

    • A、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B、乙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C、乙构成甲的共犯
    • D、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甲请乙为其到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两人相约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甲将自己依法配置的猎枪借给乙使用,但在次日,甲便向乙索要猎枪,乙问为什么提前要回猎枪,甲说需要用枪杀丙,于是乙将猎枪还给了甲,甲随后杀死了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B、乙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C、乙不构成甲的共犯
    • D、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 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 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要点:责任年龄、但书规定、共犯的认定、转化的抢劫罪
    甲某在盗窃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开枪使用暴力,已构成抢劫罪。本案三被告人的共同故意是实施盗窃,虽然持枪,但是用于打狗,并非用于犯罪,故事先不存在抢劫共同故意。在盗窃过程中,甲某又突然实施了开枪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使犯罪性质转化为抢劫罪。鉴于开枪是他单独实施的行为,超出了盗窃共同的故意,只能由他个人负责,乙、丙不应对此负责。所以甲某单独构成抢劫罪。
    后来,在甲、乙在返回寻找护木的过程中,与事主两兄弟相遇,乙某开枪将其中一人打死,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虽然一同前往,但并无杀人的故意。而丙某在此之前已经离去,与此事件已经脱离关系。这是乙某临时起意、单独实行的杀人行为,只能由他个人承担刑事责任,与甲某、丙某无关。
    丙某积极参与盗窃活动,但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系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认为是犯罪。
    甲某和乙某犯罪时均属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9题:

    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 A、杀人预备
    • B、杀人未遂
    • C、杀人既遂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花狗,甲便拣起石子向狗砸去,狗随即窜了上来,甲跑得快,未被咬到,乙却被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养的。此案中,应由()
    A

    丙向乙

    B

    丁向乙

    C

    甲向乙

    D

    乙自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路过丙家门口时,见丙家门口有一狼狗看门,甲提议赛跑,看狗有何反应,乙表示同意。二人刚开始跑,即引起狗追赶,仓惶中,乙摔倒在地被狗咬到,应对乙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是()。
    A

    B

    C

    甲、乙

    D

    甲、乙、丙


    正确答案: B
    解析: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明知可能有危险还去赛跑,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第12题:

    问答题
    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 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 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要点:责任年龄、但书规定、共犯的认定、转化的抢劫罪
    甲某在盗窃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开枪使用暴力,已构成抢劫罪。本案三被告人的共同故意是实施盗窃,虽然持枪,但是用于打狗,并非用于犯罪,故事先不存在抢劫共同故意。在盗窃过程中,甲某又突然实施了开枪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使犯罪性质转化为抢劫罪。鉴于开枪是他单独实施的行为,超出了盗窃共同的故意,只能由他个人负责,乙、丙不应对此负责。所以甲某单独构成抢劫罪。
    后来,在甲、乙在返回寻找护木的过程中,与事主两兄弟相遇,乙某开枪将其中一人打死,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虽然一同前往,但并无杀人的故意。而丙某在此之前已经离去,与此事件已经脱离关系。这是乙某临时起意、单独实行的杀人行为,只能由他个人承担刑事责任,与甲某、丙某无关。
    丙某积极参与盗窃活动,但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系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认为是犯罪。
    甲某和乙某犯罪时均属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案情: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锥子从丙的裤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伤。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家,丁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
    问题: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答案:
    解析:
    考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窝藏罪、自首。
    1.甲某在盗窃犯罪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产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2.甲某被其父强劝至派出所投案属于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不能构成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4. 丁某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讲解:
    1.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各共犯人之间只有在具有“共同的前提下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才能成立共同犯罪。甲某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但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因此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又由于乙某只有15 岁,无需对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
    4.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构成窝藏罪。

  • 第1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盗窃罪,犯罪完成之后,甲、乙已携带赃物离开现场,丙正要离开现场,便被被害人抓住,丙为了挣脱逃跑,用暴力将被害人打倒后逃离现场,数日后,三人全被抓获,此三人的行为:( )

    • A、甲、乙、丙三人构成共同犯罪,以抢劫罪定罪
    • B、丙构成抢劫罪
    • C、甲、乙二人为共同犯罪,以盗窃罪定罪
    • D、甲、乙、丙三人应分别定罪

    正确答案:B,C,D

  • 第15题:

    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花狗,甲便拣起石子向狗砸去,狗随即窜了上来,甲跑得快,未被咬到,乙却被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养的。此案中,应由()

    • A、丙向乙
    • B、丁向乙
    • C、甲向乙
    • D、乙自己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甲、乙、丙三人夜间去建筑工地偷木材。到工地后,发现在一间房子里有一名老工人在值班,于是他们商量由甲上前把值班室的房门锁住,不让老工人出来,由乙、丙两人去搬木材。在搬木材时,因声音较响,引起老工人警觉,他想出门来察看一下,由于值班室门被锁,老工人无法出门。甲、乙、丙三人搬完木材后即离开工地。甲、乙、丙三人构成()。

    • A、盗窃罪
    • B、抢夺罪
    • C、抢劫罪
    • D、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依法配置猎枪,某日乙向甲借枪,甲问干什么用,乙说因与丙有仇,又打不过丙,所以借枪杀丙,甲碍于情面,将猎枪借与乙,乙持猎枪将丙杀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B、甲构成乙的共犯
    •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无杀死丙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甲依法配置猎枪,某日乙向甲借枪,,甲问干什么用,乙说因与丙有仇,又打不过丙,所以借枪,杀丙,甲碍于情面,将猎枪,借与乙,乙持猎枪,将丙杀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非法出借**支罪
    • 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无杀死丙的故意,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乙即交还,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在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乙即交还,甲遂持枪杀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B、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 C、甲是主犯
    • D、乙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甲、乙、丙三人向不相识的丁某要20块钱买烟抽,遭到丁某的拒绝。甲、乙、丙三人即对丁某进行殴打,致丁某轻微伤。在三人将要离去时,甲某仍觉得不解气,又回身持刀朝丁某腿部扎了两刀,致丁某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丙三人当如何处理?()

    • A、甲、乙、丙三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 B、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 C、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两人到某鱼塘钓鱼,鱼塘主人丙因常有人来偷鱼而结怨已久。一见甲、乙二人,便拿起一把鱼叉向甲面部刺去,乙见状抓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致丙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防卫过当

    D

    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A

    杀人预备

    B

    杀人未遂

    C

    杀人既遂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在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乙即交还,甲遂持枪杀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甲和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B

    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C

    甲是主犯

    D

    乙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乙受甲的委托代甲保管枪支,应成立民法上的委托保管关系,乙据此有随时将枪支交还给甲的义务,而无防止杀人事件发生的特定义务,甲杀丙,与乙应甲的要求单纯地将枪交还给甲无关,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