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宋代的法律体系比较特别。它有一部《宋刑统》,是相当于唐代《律疏》的正式刑法典。但“律所不载者”,则依编敕,后者的法律地位高于前者。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的敕成为皇帝诏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做的命令。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戒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
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
更多“宋朝刑事审判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宋刑统》 B.编例C.编敕D.令 ”相关问题
  • 第1题:

    宋朝最重要的立法活动形式是(  )。
    A.刑统
    B.条法事类
    C.编例
    D.编敕


    答案:D
    解析:
    解析:宋朝除了律、令、格、式等法律形式外,还包括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但是以编敕为最重要。

  • 第2题:

    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是(  )。
    A.制定《宋刑统》
    B.编敕、编例
    C.汇编条法事类
    D.制定律例


    答案:B
    解析:
    【精解】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是编敕、编例活动,宋朝每一个皇帝上台都大搞编敕、编例活动,编敕、编例的效力高于《宋刑统》,故选B项。条法事类属于宋朝法律汇编,但其效力低于《宋刑统》,而律、例是明清时期的法律形式。

  • 第3题:

    19、宋朝在《宋刑统》外另有灵活的编敕,来弥补律典的不足。


    《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刑法的封建法典。其敕是《唐律疏议》的翻版,新增“折杖法”,及在每篇之下设“门”。 编敕:把皇帝发布的单行敕令按一定标准分类整理,删去重复矛盾之处。然后予以颁行,使之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 第4题:

    (2006年真题)下列关于宋朝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唐末的《大中刑律统类》和五代的《大周刑统》
    B.编敕、编例成为主要的、经常的立法活动
    C.“重法地法”是北宋制定的刑事特别法
    D.审判制度上实行鞫谳分司制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唐末的《大中刑律统类》和五代的《大周刑统》(《显德刑统》)。编敕、编例成为主要的、经常的立法活动,其效力往往高于《宋刑统》。北宋时期的刑事特别法包括“重法地法”、《重法》、《盗贼重法》和《窝藏重法》等。宋朝在审判制度上实行翻异别推制、大案奏裁制、鞫谳分司制、御笔断罪制、《务限法》等。

  • 第5题:

    宋朝在《宋刑统》外另有灵活的编敕,来弥补律典的不足。


    对积累多年的散敕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使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是宋代最为重要的立法活动,也是宋朝法律变化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