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1.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2.我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A.应当先后履行B.可以先后履行C.可以同时履行D.应当同时履行
3.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 )。
4.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顺序: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