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该洗衣“行规”是否合法? 我于2008年10月20日到某干洗店干洗一件价值800余元的西服,并支付干洗费15元,取衣服时却被告知西服丢失。为此,我要求该店按价赔偿800元。该店负责人朱某告诉我说“凡损坏或丢失顾客衣物,顾客可按洗衣费5倍领取赔偿”,并说这是洗衣业的“行规”。请问,该洗衣“行规”是否合法?
第1题: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干洗店和丙
答案:C
解析:干洗店是甲和乙共同投资合开的。因此为一个主体,丙向甲交纳清洗费100元,是向这一主体交纳费用的行为,故合同主体应是甲、乙和丙的。
第2题:
美国GEP干洗店加盟连锁的价格是怎样的?
第3题: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A.A
B.B
C.C
D.D
第4题:
湿洗一件衣服需7.5元,干洗则只需5.5元,如果要湿洗4件衣服和干洗3件衣服,问需要付( )元钱。
A.41.5元
B.42.5元
C.46.5元
D.47元
第5题:
甲和乙合作开了A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A干洗店和丙
B.甲和丙
C.乙和丙
D.乙和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