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一定是用暴力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强奸一定是用暴力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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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从A省拐骗18周岁少女1人,欲卖至B省。在拐卖途中,某甲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而不单独定罪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扪: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依照法律规定,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拐卖妇女罪,其强奸、强迫卖淫行为都仪应作为法定处较重刑罚的根据,而不成立数罪。此类犯罪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结果加重犯,即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故D项为正确选项。

  • 第2题:

    某甲从A省拐骗一名18周岁少女,欲卖至B省。在拐卖途中,某甲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某甲的行为构成:()

    A: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B: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而不单独定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情节加重犯。详解:依照《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拐卖妇女罪,其强奸、强迫卖淫行为都只应作为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此类犯罪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情节加重犯,即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情节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 第3题:

    行为人以强奸为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行为应以(  )论处。
    A.强奸罪
    B.组织卖淫罪
    C.强迫卖淫罪
    D.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


    答案:C
    解析:
    行为人以强奸为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行为,应当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 第4题:

    下列情形,构成强奸罪致人死亡的有

    A.甲为了强奸妇女而使用暴力,明知暴力手段可能会导致妇女死亡仍予以放任,导致妇女死亡
    B.乙强奸妇女时,被妇女咬断舌头,恼羞成怒,掐死妇女
    C.丙强奸妇女后,为了灭口杀死妇女
    D.丁强奸妇女后,妇女羞愤自杀

    答案:A
    解析:
    强奸致人死亡是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罪,其成立的条件有(1)死亡结果必须是强奸行为导致的。强奸行为,指的是带着奸淫目的实施的暴力和奸淫行为。(2)因果关系。强奸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3)主观心理。由于强奸行为包括暴力行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可以是故意所为。(4)致人死亡的“人”。只包括被害人。 A项,甲的强奸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构成强奸罪致人死亡。 B项,这里的乙杀死妇女的行为已经不能评价为强奸行为,而是独立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对乙应定强奸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既遂)并罚。 C项,丙杀死妇女的行为已经不能评价为强奸行为,而是独立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对丙应定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项,该死亡结果应归因于妇女的羞愤,而非丁的强奸行为,强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丁的行为不构成强奸致人死亡。

  • 第5题:

    某甲从A省拐骗18周岁少女1人,欲卖至B省。在拐卖途中,某甲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而不单独定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依照法律规定,某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拐卖妇女罪,其强奸、强迫卖淫行为都仅应作为法定处较重刑罚的根据,而不成立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