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某民事案件做出了生效判决,但债务人冯某拒绝履行,于是债权人陈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冯某申请暂缓执行,并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陈某对此表示同意。但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冯某仍不履行义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陈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B.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陈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C.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吴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题目

法院就某民事案件做出了生效判决,但债务人冯某拒绝履行,于是债权人陈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冯某申请暂缓执行,并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陈某对此表示同意。但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冯某仍不履行义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陈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陈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吴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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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B.人民法院告知刘某起诉张某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张某的房屋

    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 第2题: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向吴某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B.郑某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C.郑某主张其与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D.郑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对孙某享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向孙某发出履行债务通知

    答案:A
    解析:
    代位申请执行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议,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则不得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当然,第三人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者自己与申请人之间无直接法律义务关系的不属于异议。综上所述,A选项是对履行通知效力的表述,表述正确。B选项第三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法院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选项错在“经审查”的表述上。C选项第三人郑某主张其与申请人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异议,不影响履行通知的效力,表述错误。D选项考查不得再代位的规定,即该第三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解析: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民诉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 第4题: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B:人民法院告知刘某起诉张某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张某的房屋
    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答案:A
    解析: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 第5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6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朱某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那么该项执行担保的担保财产为吴某自有房屋。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财产——吴某自有房屋,故D项正确。

  • 第6题: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中强制程序的适用、中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和《刑诉解释》第382条。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同时本题考查了裁定和决定的适用。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驳回起诉、核准死刑、减刑和假释,等等。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中止执行不单纯是程序上的决定,应该用裁定。本案中,吴某正在刑罚执行期间,已在押,证人李某可能证明其不存在作案时间,可能导致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因此再审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因此选项B正确。

  • 第7题:

    吴某帮邻居陈某修建新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腰椎骨被摔断,需做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吴某预交10000元保证金,陈某替吴某交了2000元,其余拒绝支付。吴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让陈某先行支付8000元。在此种情况下,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A.如果吴某不能提供担保,那么法院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B.法院经审查后,不但可以决定对8000元先予执行,而且也可以决定对手术费先予执行
    C.本案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法院应当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D.如果法院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陈某对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108条的规定,A、B、D项错误。需注意的是,先予执行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而非决定书,C项正确,

  • 第8题:

    在腾达建筑公司诉郑某拖欠建筑工程款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刘某以自己的房产为郑某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腾达公司同意,法院裁定暂缓执行。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之后,如果郑某仍然不能履行义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刘某的房产
    B:法院不能执行刘某的房产
    C:法院应当让腾达公司另行起诉刘某
    D:法院对于郑某的财产和刘某的房产都可以执行
    E:法院只有在执行郑某的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刘某的房产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可以仅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执行担保财产更为便利,也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E项,执行担保财产不必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前提。

  • 第9题:

    吴某帮邻居陈某修建新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腰椎骨被摔断,需做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吴某预交10000元保证金,陈某替吴某交了2000元,其余拒绝支付。吴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让陈某先行支付8000元。在此种情况下,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A、如果吴某不能提供担保,那么法院不能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 B、法院经审查后,不但可以决定对8000元先予执行,而且也可以决定对手术费先予执行
    • C、本案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法院应当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 D、如果法院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陈某对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刘某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刘某的汽车
    • B、人民法院告知王某起诉刘进
    •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王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刘某的汽车
    • 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刘某的汽车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继续执行原判决

    B

    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

    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

    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82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驳回起诉、核准死刑、减刑和假释等。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中止执行不单纯是程序上的决定,应该适用裁定
    本案中,吴某正在刑罚执行期间,已在押证人李某可能证明其不存在作案时间,可能导致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因此再审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 第12题:

    单选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

    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

    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

    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权利人的同意,执行义务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而向人民法院提供保证,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制度。《民诉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本案中,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那么该项执行担保的担保财产为吴某自有房屋。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财产,即吴某自有房屋。

  • 第13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吴某帮邻居陈某修建新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腰椎股被摔断,需做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吴某预交10000元保证金,陈某替吴某交了2000元,其余拒绝支付。吴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让陈某先行支付8000元。在此种情况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吴某不能提供担保,那么法院不能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B.法院经审查后,不但可以决定对8000元先予执行,而且也可以决定对手术费先予执行
    C.本案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法院应当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D.如果法院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陈某对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先予执行用的文书是“裁定”,而不是“决定”。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应当是向本级法院,而不是上一级,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 第15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公民郑某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屋为被执行人王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张某也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遂作出暂缓六个月执行的裁定。在这六个月期间内,郑某担保的房屋发生严重的虫蛀,但是郑某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该房屋价值严重的贬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让张某另行起诉郑某
    B: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王某的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张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郑某的房产
    D: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财产和郑某的房产都可以直接执行

    答案:B,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16题:

    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王某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张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
    C:张某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王某发现张某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答案:B
    解析: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所以,A项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470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所以,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所以,C项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469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所以,D项正确。

  • 第17题:

    张某诉王某欠款纠纷一案,经某法院判决,王某应付张某欠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张某向某法院申请执行。某法院立案执行后,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担保,王某的外甥李某愿意提供担保,李某向某法院提供了自己所有的位于市区繁华路段的店面房一处,建筑面积56平方米,作为担保。某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暂缓期限为10个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由李某来提供执行担保须经张某同意
    B:某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限违法,因为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C:某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限合法,因为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
    D:暂缓执行期限届满,王某仍不能履行义务,某法院有权执行李某用来提供担保的店面房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因此,选项ACD正确,选项B错误。

  • 第18题:

    6个月以后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B.在暂缓执行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因虫蛀导致房屋价值受损而进行强制执行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王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张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郑某的房产
    D.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财产和郑某的房产都可以直接执行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69条的规定,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故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故C项错误,D项正确。注意,D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 第19题:

    吴某拖欠冯某借款5万元,冯某多次催要借款而吴某一直不给。在一次催要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冯某将吴某殴打致伤。区公安分局遂以冯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将冯某行政拘留10天。冯某不服区公安分局的拘留行为,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出现下列哪些情形,区公安分局可以暂停对冯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区公安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市公安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吴某若能找到担保人的,复议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D:吴某若能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复议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行政复议的一项特殊规则。这是因为:(1)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所为的行为,因而具有效力先定的特权,一经作出即推定为有效,相对人必须服从或履行,不能随意否定。(2)出于维护行政管理活动的连续性,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的需要,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要得到执行。但是,任何法律规则都可能存在例外,为了防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因此,本题中,ABCD都为正确选项。

  • 第20题: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公民郑某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屋为被执行人王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张某也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遂作出暂缓6个月执行的裁定。6个月以后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让张某另行起诉郑某
    • B、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郑某的房屋
    •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王某的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张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郑某的房产
    • D、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财产和郑某的房产都可以直接执行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吴某因盗窃被抓获。办案人员王某是吴某的初中同学。公安局对吴某作出拘留10日的决定后,吴某表示不申请复议,但恳求王某不要将其投送拘留所。公安局后对吴某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要求吴某提供每日200元的保证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在办理吴某的案件时可以不回避
    • B、对吴某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错误
    • C、吴某不但要缴纳保证金,而且还需要提供担保人
    • D、保证金的标准为每日行政拘留100元

    正确答案:A,C,D

  • 第22题:

    多选题
    法院就某民事案件做出了生效判决,但债务人冯某拒绝履行,于是债权人陈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冯某申请暂缓执行,并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陈某对此表示同意。但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冯某仍不履行义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陈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

    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陈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

    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吴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

    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公民张某愿以其白有房屋一幢为被执行人陈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亦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6个月执行的裁定,6个月后陈某仍不履行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人民法院应让陈某另行起诉张某

    B

    人民法院町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产

    C

    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陈某的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张某的房产

    D

    人民法院仍然应当执行陈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