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上学时(16岁)出于好奇,写了一份遗嘱,而后在19岁时因车祸去世,家人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嘱,该遗嘱效力不能认定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第1题:
李某2007年12月5日疾病身亡,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内容是相抵触的,如果这些遗嘱均符合生效要件,应以( )遗嘱为准。
A.2005年1月的公证遗嘱
B.2007年11月的代书遗嘱
C.2006年5月的公证遗嘱
D.2007年12的录音遗嘱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黄某于2006年11月突发精神病,患病期间独自订立一份遗嘱。经治疗,黄某病情好转,于2007年12月康复,但他在康复后并未撤销或变更遗嘱。2009年1月,黄某因病去世。下列关于该遗嘱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遗嘱无效,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B.遗嘱无效,因为黄某订立遗嘱时没有见证人
C.遗嘱有效,因为公民有权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D.遗嘱有效,因为黄某康复后没有撤销或变更遗嘱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