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我国现行宪法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北大2011年研) ”相关问题
  • 第1题:

    论述中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北大2012年研)


    正确答案:(1)平等权的含义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应包括如下含义:①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因素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国家对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③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无论什么人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我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①平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不可或缺的权利。②平等权是一种保障性权利对于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因而平等权在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更为根本的地位。③平等权的实现是其他基本权利实现的前提。没有平等权其他基本权利就无从谈起。④平等权与其他基本权利结合构成对于公民的维护。平等权本身只是强调一种形式或实质上的平等对待只有与其他权利如人格尊严、言论自由、选举权等良好的结合才能更好的保护公民。 (3)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特点 ①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②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国家既不能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能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害公民的平等权。③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o国家平等地保护公民的法定权利平等地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平等与特权不能并存-平等也不允许歧视现象存在。④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中的一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种族平等或政治权利平等、经济权利平等的具体化而实现。⑤平等权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的平等权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1)平等权的含义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应包括如下含义:①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因素,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国家对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③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无论什么人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我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①平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不可或缺的权利。②平等权是一种保障性权利,对于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因而平等权在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更为根本的地位。③平等权的实现是其他基本权利实现的前提。没有平等权,其他基本权利就无从谈起。④平等权与其他基本权利结合构成对于公民的维护。平等权本身只是强调一种形式或实质上的平等对待,只有与其他权利如人格尊严、言论自由、选举权等良好的结合,才能更好的保护公民。(3)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特点①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②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国家既不能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能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害公民的平等权。③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o国家平等地保护公民的法定权利,平等地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平等与特权不能并存,-平等也不允许歧视现象存在。④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中的一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种族平等或政治权利平等、经济权利平等的具体化而实现。⑤平等权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的平等权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 第2题:

    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有哪些?(北大2009年研)


    正确答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隶属于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并按照专业进行分工而组织起来的机构。专门委员会不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而只负有帮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及拟订议案的职责它的决议只是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议案。专门委员会分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两种。 (1)常设委员会 目前共九个分别是: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其中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民族委员会负责起草有关民族方面的法律草案;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自治区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临时委员会 临时委员会也就是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待任务完成后即撤销。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可成立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隶属于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并按照专业进行分工而组织起来的机构。专门委员会不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而只负有帮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及拟订议案的职责,它的决议只是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议案。专门委员会分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两种。(1)常设委员会目前共九个,分别是: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其中,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民族委员会负责起草有关民族方面的法律草案;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自治区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2)临时委员会临时委员会也就是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待任务完成后即撤销。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可成立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 第3题:

    试论宪法实施保障及其基本方式。(南开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 (1)试述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及我国宪法实施保障改革的方向。(中山大学2009年研) (2)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简答题,复旦大学2009年研;北邮2007年研;武大2005年研) (3)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简答题,吉林大学2004年研)


    正确答案:(1)宪法实施保障的含义 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即宪法监督是指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 (2)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 ①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a.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因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会有损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妨碍宪法的贯彻实施法治国家建设也只能成为空谈。b.宪法的原则精神只有通过普通法律、法规的具体化通过整个国家法律的健全和完备才能有效实施。如果法律、法规背离宪法的原则精神那么宪法实施也就根本无从谈起。因此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内容。②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将宪法作为自己根本的行为准则。如果立宪国家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背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准则同样也将有损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从而妨碍宪法的贯彻实施。因此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是宪法实施保障的又一重要内容。 (3)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①以被审查的对象是否已经生效为根据可以分为:a.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它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尚未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其违宪即予立即修改、纠正;b.事后审查。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之后或者在特定行为产生实际影响之后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进行的审查;c.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由于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各有其优缺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宪法实施保障机制的作用有些国家采取了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②以审查的起因为根据可以分为:a.附带审查。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涉及拟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b.起诉审查。一般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在自己宪法上的权力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可能受到侵犯时依法诉请宪法实施保障机关对特定的法律性文件和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c.提请审查。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将有异议的法律性文件或行为提请该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关进行合宪性审查。 (4)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①政治保障。指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这是我国宪法得以贯彻落实的 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是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只要中国共产党真正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那么其他政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也会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宪法。②法律保障。指宪法自身的保障。表现在:a.宪法明确规定它是国家的根本法;b.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般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c.明确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特别程序。宪法通过规定这些内容有力地保证了宪法的实施。③组织保障。指依靠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来保障宪法的实施。宪法规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④依靠人民群众。我国宪法代表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也保护每个公民正当的个人利益。宪法能否贯彻执行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自己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遵守和执行宪法。 (5)我国宪法实施保障改革的方向. 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还存在诸多明显的不足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在不少方面已经落后于当代强化宪法实施保障的世界性潮流。我国宪法保障改革的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专门的宪法实施保障机构促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能真正落到实处;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宪法实施的实体和程序性法律规定;③正确认识宪法实施保障机制重要性正确看待这一机制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作用。
    (1)宪法实施保障的含义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即宪法监督,是指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2)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①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a.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因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会有损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妨碍宪法的贯彻实施,法治国家建设也只能成为空谈。b.宪法的原则精神只有通过普通法律、法规的具体化,通过整个国家法律的健全和完备才能有效实施。如果法律、法规背离宪法的原则精神,那么宪法实施也就根本无从谈起。因此,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内容。②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将宪法作为自己根本的行为准则。如果立宪国家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背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准则,同样也将有损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从而妨碍宪法的贯彻实施。因此,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是宪法实施保障的又一重要内容。(3)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①以被审查的对象是否已经生效为根据,可以分为:a.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它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尚未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其违宪,即予立即修改、纠正;b.事后审查。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之后,或者在特定行为产生实际影响之后,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进行的审查;c.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由于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各有其优缺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宪法实施保障机制的作用,有些国家采取了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②以审查的起因为根据,可以分为:a.附带审查。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涉及拟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b.起诉审查。一般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在自己宪法上的权力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可能受到侵犯时,依法诉请宪法实施保障机关对特定的法律性文件和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c.提请审查。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将有异议的法律性文件或行为,提请该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关进行合宪性审查。(4)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①政治保障。指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这是我国宪法得以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是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只要中国共产党真正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那么其他政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也会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宪法。②法律保障。指宪法自身的保障。表现在:a.宪法明确规定它是国家的根本法;b.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般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c.明确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特别程序。宪法通过规定这些内容,有力地保证了宪法的实施。③组织保障。指依靠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来保障宪法的实施。宪法规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④依靠人民群众。我国宪法代表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也保护每个公民正当的个人利益。宪法能否贯彻执行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自己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遵守和执行宪法。(5)我国宪法实施保障改革的方向.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还存在诸多明显的不足,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在不少方面已经落后于当代强化宪法实施保障的世界性潮流。我国宪法保障改革的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专门的宪法实施保障机构,促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能真正落到实处;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宪法实施的实体和程序性法律规定;③正确认识宪法实施保障机制重要性,正确看待这一机制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作用。

  • 第4题: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北大2011年研)


    正确答案:公民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包括: (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这类权利和自由的目的是国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参与政治的可能。我国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而公民个人享有的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这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①平等权。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③政治自由。具体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④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这类权利是国家保护公民的人身和住宅不受侵犯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这类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是对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利的补充与扩展。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⑤宗教信仰自由。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和文化条件保障。公民享有的这些权利和自由越充分获得享有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条件和可能性就越大。这类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公民的私有财产权。②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③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这是劳动权的必要补充。④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⑤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⑥进行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特定人的权利 我国宪法除对一切公民所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了全面的明确规定外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宪法中这些特定人具体指妇女、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和华侨等。这类权利主要包括:①保障妇女的权利。②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③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④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⑤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 第5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山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对外经贸2010年研)(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北大2006年研)


    正确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5)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6)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体现了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5)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6)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体现了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