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甲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请问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参考答案:D

  • 第2题:

    设甲、乙主张将该房转让于丁,丙既不主张转让,也不购买,甲、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有效。在按份共有中,转让共有物应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如果不能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的,按多数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

  • 第3题:

    甲谎称人造钻石为天然钻石,卖给不知情的乙,并已交付。乙得知真相1年后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问:
    (1)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乙请求撤销合同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可撤销合同。因为该合同是受欺诈订立的合同。 (2)不能。因为乙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3)有权。因为甲交付的钻石不符合合同约定。?

  • 第4题:

    关于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出卖挖泥船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B.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戊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返还预付款

    D.戊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挖泥船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案中,丙公司并非对挖泥船享有处分权之人,故其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效力待定。因此选项AB正确。由于甲公司制止了丙公司将挖泥船交付给戊公司的行为,表明甲公司作为该挖泥船的所有权人,拒绝追认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此该合同归于无效。《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可知,合同无效后,戊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预付款。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此外,《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在本案中,因挖泥船尚未交付给戊公司,故戊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选项D错误。

  • 第5题:

    :如果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