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身权的保护只是民法的任务。()
第1题:
下列哪项权益受民法保护( )。
A. 人身权利
B. 财产权利
C. 其他合法权益
D. 非法所得
第2题:
第3题:
刑法的保护任务()
第4题: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是如何保护的?
第5题:
著作权是民事权利,既具有民法中的人身权性质,也具有民法中的财产权性质,其中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发行权。
第6题: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偿损失
罚款
停止侵害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侵害人身权的民法保护方法有五种: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这五种保护方法,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
第14题:
结合实际,谈谈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1)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一般而言,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心理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信用权、婚姻自主权、著作权、监护权等多项具体权利。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犯未成年学生人身权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对权利的侵犯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荣誉权等方面。
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让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对这一权利的法律保护主要表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未成年人的信件。
名誉荣誉权是指学生有权根据其日常生活行为、作风、观点和工作表现获得关于思想品德、学业表现或其他方面形成的积极社会评价以及特定社会组织授予的称号。未成年学生的名誉荣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诽谤、诋毁,非法定程序,他人不得剥夺。否则,就构成了对学生名誉荣誉权的侵犯。
(3)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保护是多方面的,除上述提及的具体方面外,在管理和教育学生过程中,还应注意保护学生的劳动成果,尊重他们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等。由于学校或教师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对学生这些具体权利的侵害,学校或教师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
第15题:
知识产权只是一种人身权。
第16题:
所谓()是对劳动者权益和权能的保护,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法定权利和约定权益。
第17题:
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作者对其著作的人身权。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