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法定抵销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须为合法,任何一方之债务不合法(如赌债),不得主张抵销。
(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单方主张抵销。
(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债务先到期的一方不得主张以其债务与他方后到期的债务抵销。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应允许其主张抵销。
(4)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
第1题:
法定抵销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概念:指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将双方的债务相互冲抵,以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的法律行为。
(二)条件: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双方的债权债务均为合法有效;2、须双方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3、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4、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侵权之债、专属于人身的债务)。
第2题:
简述要约概念和构成条件。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须是特定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须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须具有缔约目的,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要约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第3题:
第4题:
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为转继承。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要有两个死亡的事实,即被继承人死亡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并要求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当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
(3)必须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