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到期无法归还某信用社贷款50万元,被信用社起诉。经查,被告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但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三人均出资不足,分别拖欠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请问:信用社应将谁列为被告()
A.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B.甲
C.乙
D.丙
第1题: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到期无法归还某信用社贷款50万元,被信用社告上法庭。经查,被告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但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三人均出资不足,分别拖欠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请问本案法院应将谁列为被告()
A.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B.甲
C.乙
D.丙
第2题:
A.有权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其替甲公司偿还的15万元借款
B.有权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
C.有权要求乙信用社返还其替甲公司偿还的15万元借款
D.替甲公司偿还其余5万元借款后,才有权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
第3题:
A.不予追究,因为公司已成立
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不承担责任
C.应当由乙补足,公司登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第4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第5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本案将如何处理?
第6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如何确定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7题: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到期无法归还某信用社贷款50万元,被信用社告上法庭。经查,被告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但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三人均出资不足,分别拖欠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请问本案法院应将谁列为被告()
第8题: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第9题:
甲、乙、丙按10%、30%、60%的比例分红
甲、乙、丙按20%、20%、60%的比例分红
甲、乙、丙只能将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一半按10%、30%、60%的比例分红,其余一半暂留存于公司,待乙、丙缴足出资时再按此比例分配
乙、丙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取消其分红资格
第10题: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甲
乙
丙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15万元、20万元和70 万元成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产品非常畅销,所以打算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丁的现金出资30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作为丙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0万元。又查明,丙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3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C.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D.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第14题:
A.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甲可以丙为被告起诉,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甲可以乙与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15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10万元、15万元、40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了丁出资现金12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第16题:
第17题:
华仁公司因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华仁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贷款,但在华仁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三公司均出资不足。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第18题:
海龙公司因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海龙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贷款,但在海龙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等三人均出资不足。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第19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20题:
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第21题:
海龙公司
股东甲
股东乙
股东丙
第22题: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甲
乙
丙
第23题:
丙从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