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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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


    正确答案:C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它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中英国采用不成文宪法制,法典法系是大陆法系的另一种表述,故A错。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故B错。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普通法,而不是罗马法。故D错。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与英美法系相比,大陆法系法律制度有什么特征?


    正确答案:与英美法系比较,大陆法系(日耳曼法系)法律制度有以下特征:(1)罗马日耳曼法系统地、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法国、德国等国系统而又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它们将罗马法演变为基本法性质的民法体系,并且作为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础。(2)罗马日耳曼法系一般不存在判例性,成文法是它的法律的形式,重视法典的编纂,由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构成完整的成文法体系,法官审理案件以法律明文规定为依据,一般不受判例拘束。制定法律注重层次和体系,讲究相互和谐与配合。法学教授、专家对法律的制定和发展有较重要的影响。通常说,英美法系是法官造法,而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教授立法。(3)罗马日耳曼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办理案件,法官在法庭审判中却起了主导作用。法官往往通过解释扩大适用法律条款。

  • 第3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
    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
    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


    答案:C
    解析:
    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也属于英美法系,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基本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包括英国法系和美国法系。英国法系采取不成文宪法制,美国法系采用成文宪法制,因此c选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D选项错误。

  • 第4题:

    比较大陆法系的著作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的版权制度。


    正确答案:“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其原意是“作者权”(author’sright),与英美法系的版权法相比,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将作品更多地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并非普通的财产。因此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更为注重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对著作权的转让施加较多的限制,对人身权利则一般不允许转让和放弃。有的大陆法系国家甚至不允许著作权转让。对于雇员为了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任务而完成的作品,一般情况下雇员仍然能够原始取得著作权,雇主只能通过合同受让或被许可使用其中的著作财产权。“版权(copyright)”是英美法系的概念。从其英文原词可以看出,版权的最初意思是“复制权”,是为了阻止他人未经允许复制作品、损害作者经济利益而由法律创设的权利。英美法系国家从未将版权看成所谓的“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而是将它视作鼓励、刺激创作作品的公共政策的产物。与此相适应,版权的侧重点在于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作品长期以来被视作作者的财产,而与作者的精神、人格关系不大。因此,版权可以像其他有形财产那样自由转让。同时,雇员在受雇期间为了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也被视为雇主而非雇员的财产,其版权由雇主享有。有的英美法系国家甚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视雇主为作者。但是,随着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均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以及两大法系之间的相互借鉴和融合,“著作权”和“版权”在概念山差别也在缩小。例如,目前大部分英美法系国家都在其版权立法中规定了作者的人身权利。而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对于计算机软件也承认其著作权可以为雇主所原始取得。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不少英美法系版权法中的规则与观念。如《著作权法》规定了“法人作品”、在特定条件下视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这条规定是借鉴自《美国版权法》。再如,《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制品人所有,同样也来自英美法系国家版权法的规定。

  • 第5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
    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
    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

    答案:C
    解析: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法典法系是大陆法系的另一种表述,故A项错。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过去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其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故B项错。英美法系中英国采用不成文宪法制,故C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普通法,而不是罗马法,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才源于罗马法,故D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