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题目

简答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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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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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在级别管辖上,实行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
    C.执行法院决定移送后、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对被执行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当解除
    D.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在此前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

    答案:C
    解析:
    选项C:执行法院决定移送后、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对被执行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得解除。

  • 第2题:

    有关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在此前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
    B.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应当于7日内将已经扣划到账的银行存款、实际扣押的动产、有价证券等被执行人财产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管理人
    C.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时,已通过拍卖程序处置且成交裁定已送达买受人的拍卖财产,买受人应当返还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管理人
    D.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但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时,已通过拍卖程序处置且成交裁定已送达买受人的拍卖财产,通过以物抵债偿还债务且抵债裁定已送达债权人的抵债财产,已完成转账、汇款、现金交付的执行款,因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变动,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再移交”。

  • 第3题:

    移送管辖就是指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错误

  •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在级别管辖上实行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
    C.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D.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答案:D
    解析:
    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 第5题:

    4、移送管辖是指对案件的移送,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