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农业承包经营合同转让和转包的法律后果。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
    B.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C.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D.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答案:C
    解析: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以后,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因为承包人只能在承包期内转包,所以转包的期限要受到承包期限的限制。另外,转包不同于转让,转让意味着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关系,由受让人取代承包人的地位。而在转包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仍旧是承包人。

  • 第2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互换、转让。


    承包人的权利主要有: (1)对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在他人土地上耕作、养殖或畜牧为目的而设定的物权。因此,承包人有权为此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并且有权获取土地的收益。 (2)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的权利。承包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或转让; (3)投资补偿权。承包人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是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人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人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 三是农地承包权依法流转时,承包人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

  • 第3题:

    简述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非民事性后果

  • 第4题:

    根据现在的法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互换、转让。


    用益物权

  • 第5题: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说法错误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互换和转让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未经登记不生效力

    D.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也不得收回发包地


    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补偿#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