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志荣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欧志荣应当承担责任。房屋属欧志荣与欧世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人应共同注意拆房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对损害事故的发生,二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其过错较小,应承担次要责任。
第1题:
你认为国家应否对犯罪被害人进行补偿?为什么?
国家应该对犯罪被害人给予经济补偿,这是当代刑事政策学研究的课题,也是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完善、人权是否得到保障的重要标志。
其理由:
一是根据国家责任理论,国家有责任保护人民免遭犯罪的侵害,倘若国家没有尽到责任导致犯罪与被害的发生,国家则应当通过赔偿履行这一责任。
二是根据社会福利理论,社会不过是无数个成员组成的共同体,彼此具有休戚相关的社会连带关系,有责任改善其他成员的生存条件。对犯罪被害人,社会应给予救济。
三是根据命运说理论,犯罪被害是每个人难以避免的,被害人是不幸的,国家作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体,有责任分担不幸者的损失,而不应坐视被害人独自担当被害结果。
四是被告人因经济条件限制,难以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有的因为犯罪人在监狱,无法赔偿被害人,被害人没有从犯罪人那里得到赔偿,有权祈求国家给予补偿。
第2题:
对周某、刘某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第3题:
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 为什么?
第4题:
该厂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第5题:
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