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作出是否准予甲、乙、丙三名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之前,是否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为什么?
1.《律师法》(2001年修正)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请问,市司法局在作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为什么?
2.甲、乙、丙三人,他们的职业有律师、医生和教师。已知:Ⅰ丙的收入比教师高;Ⅱ甲的收入和医生不同;Ⅲ医生的收人比乙少。由此可得( )。 A.甲是律师乙是教师丙是医生 B.甲是教师乙是医生丙是律师 C.甲是教师乙是律师丙是医生 D.甲是律师乙是医生丙是教师
3.甲、乙、丙三人,他们的职业有律师、医生和教师。已知:1.丙的收入比教师高;2.甲的收入和医生不同;3.医生的收入比乙少。根据以上条件,下列对甲、乙、丙三人身份判断正确的是:A.甲是律师乙是教师丙是医生B.甲是教师乙是医生丙是律师C.甲是教师乙是律师丙是医生D.甲是律师乙是医生丙是教师
4.如果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决定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需要赔偿甲、乙、丙三名律师的损失?为什么?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1、甲涉嫌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单选)
A.甲聘请了律师乙,若乙认为侦查人员丙曾与甲有过节,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有权申请丙回避
B.乙申请丙回避,丙应当暂停正在进行的侦查工作
C.丙应否回避应当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D.若丙被决定回避,丙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实施的诉讼行为应当无效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