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特别会议的法定事由有()。
A.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2/3
B.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C.公司末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
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
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法定事由有()A、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B、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C、监事会提议召开D、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有()。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B.1/3以上董事提议C.监事会提议D.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3.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4.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C.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D.监事会提议召开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1、法定免责事由的种类有哪些?
第4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会议的法定事由有()。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
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C、1/3以上董事提议
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
第5题:
法定免责事由的种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