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最惠国待遇可作不同的分类,其中最主要的可分为互惠的最惠国待遇和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从受惠的边数来看,最惠国待遇可分为互惠(双边受惠)和不互惠(单边受惠)两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是指各缔约国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根据条约义务单独给予缔约另一方以最惠国待遇。
从受惠的条件而言,可把最惠国待遇分为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两种。前者是指在最惠国条款中规定,只有缔约对方能像第三国那样,在接受某些优惠时,向它提供同等的报偿,才能将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提供给缔约对方。后者则指凡缔约一方将新的优惠给予第三国时,也自动而且无报偿地给予缔约他方。
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一般根据两国之间的关系程度和经济状况加以确定。通常可在以下几个方面适用这一制度:
(1)国家之间的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
(2)国家之间交通工具的通过;
(3)彼此的公民和法人在对方定居、个人的法律地位和营业上的活动;
(4)彼此的外交代表团、领事代表团、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权;
(5)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
(6)判决和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更多“试论最惠国待遇的分类。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什么是上谕?试论述清代谕旨从行文关系、下发途径的角度所作分类。
    上谕,是清代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中用来发布命令、指示的君命文种。(“上”为皇帝之称,以区别于文武官员所使用的一般下行文种“谕”)。
    清代上谕,可从多角度加以分类,并各有各目。
    第一,从行问关系辨析:(1)凡特降的(由皇帝主动发问或收文者未奏请),谓之“谕”;(2)因臣工所请而降的(属答复性被动行文,下达原奏请者),称为“旨”。两者合称谕旨。
    第二,从下发途径辨析:(1)凡交内阁发抄下达的,称“明发上谕”);
    (2)凡不交内阁发抄,由军机大臣直接封发的,称“寄信谕旨”,地方官府则称廷寄。

  • 第2题:

    2、查阅文献, 试论述生物分类与非生物分类的本质区别。


    种类: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真核细胞型微生物、非细胞型微生物。特征:体积小、结构简单、种类繁多、繁殖快、易变异、分布广。

  • 第3题:

    试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具体内容。


    错误

  • 第4题:

    试论述动画视听语言的形式分类有哪些,并举例说明。
    (1)以视听语言的语法系统为原则划分:实验动画片---亚历山大。科雷伊沃《天鹅》;叙事动画片---《埃及王子》
    (2)从动画片的传播系统来划分:影院动画片---《幽灵公主》;电视动画片---《猫和老鼠》

  • 第5题:

    论述题:试论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各自刑事责任。


    这个说法不完全正确。实行犯并不一定都是主犯。 (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实行犯是在犯罪中亲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与教唆犯相对应。 (2)我国刑法以作用为主、兼顾分工的方式对共同犯罪人予以分类可以分为教唆犯、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其中主犯、从犯和胁从犯是以共同犯罪中共犯作用大小而作的分类教唆犯是以分工为方式作的分类。 (3)实行犯作为与教唆犯相对应的概念是从共犯的分工角度看的与从共犯作用的角度看的主犯是不同的概念因此实行犯不一定都是主犯。 (4)根据实行犯的作用大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①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②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③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被暴力胁迫参加犯罪且起次要作用的是胁从犯。 这个说法不完全正确。实行犯并不一定都是主犯。(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实行犯是在犯罪中亲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与教唆犯相对应。(2)我国刑法以作用为主、兼顾分工的方式对共同犯罪人予以分类,可以分为教唆犯、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其中,主犯、从犯和胁从犯是以共同犯罪中共犯作用大小而作的分类,教唆犯是以分工为方式作的分类。(3)实行犯作为与教唆犯相对应的概念,是从共犯的分工角度看的,与从共犯作用的角度看的主犯是不同的概念,因此,实行犯不一定都是主犯。(4)根据实行犯的作用大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①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②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③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被暴力胁迫参加犯罪且起次要作用的,是胁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