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通过监护制度补充主体能力制度,补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能力瑕疵,使其民事权利得到完全实现。
(2)通过监护制度固化法律意义上的亲属范围,明确亲属间具有强行性法律效力的权利义务关系。
(3)通过监护制度及于其存在必然联系的代理制度、民事责任制度,既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和利益,又可活跃民事活动,促使每个民事活动都能正常运转并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4)不仅涉及的那一的民事活动秩序,而且关系着市场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利益。
(5)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健全的条件下,国家公力救济明显不足,一部分保障性工作必须依靠家庭和亲属来完成。不能受到家庭监护的人,则通过社会性、政府性和公共福利性的监护机构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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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监护制度的发展阶段。


    参考答案:

    监护制度大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监护制度和宗族制、家长制相适应,体现为为了家族利益而设立的代行家长权的、具有家长辅佐人、代表人性质的一项民事制度。第二阶段,随着宗族制和家长制在欧洲的逐步瓦解,亲权和夫权逐渐独立于家长权之外。监护和保佐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的“公职”,对不在亲权之下的未成年人及不在夫权之下的妻子也开始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往往是家族内的成员。如罗马法中既有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亦有对妇女的监护规定。此一时期监护制度仍带有浓重的家父权性质。
    第三阶段,近现代意义上的监护制度。这个阶段的监护制度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和近代工业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日益发达而逐步健全和完善起来的。这一时期,为适应生产关系、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变化的需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逐步彻底摒弃了家长制度。与此同时,随着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财产的相对独立,监护制度的“社会公职”性质明显化,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有所提高,男女不平等状况也在逐渐改变。第四阶段,当代社会的监护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参战国出现大量的孤儿,这对现代监护制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监护制度做了多次修改,废除了旧的、落后的条款,使监护制度向保护儿童和妇女权益方面大大前进了一步。但是,世界各国监护制度的发展情况并不平衡,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有的国家和地区监护法律制度仍存留较浓的封建色彩,保留了亲属会议制度及男女不平等原则。


  • 第2题:

    简述监护人的责任?


    参考答案:

    责任:
    1、对被监护人本人应承担的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对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而对他人应承担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 第3题:

    简述心电监护的临床意义


    答案:心电监护的临床意义为:(1)可以及时发现和诊断心律失常,评价抗心律失常药的疗效。(2)确定心肌缺血,监测心肌缺血的发展动向及观察心肌缺血的治疗效果。(3)判断体内电解质失常。(4)观察洋地黄疗效及不良反应。(5)估计心脏起博器功能。

  • 第4题:

    简述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权利:
    1、对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身体发育和人身安全进行照顾和监督。
    2、对未成年的被监护人进行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质的教育培养。
    3、依法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必要的管理,并可以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和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5、当其监护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诉请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义务:
    1、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身体发育和人身安全。
    2、教育被监护人培养其正确的思想和文化素质。
    3、引导和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
    4、依法管理和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5、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 第5题:

    简述监护的法律适用。


    参考答案:

    (1)被监护人的属人法。
    (2)适用法院地法。英国在监护问题上首先从管辖权入手。一般英国法院对某一涉及监护的案件有管辖权,它便只适用英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