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普通收养中收养人的条件?
条件:
①无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④收养人年满30周岁。
第2题:
简述收养的解消效力?
收养关系成立的解消效力,是指收养关系的成立导致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消除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除等法律后果。
表现内容:
1、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关系。
2、被收养人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的关系。
第3题:
第4题:
简述收养(关系成立)的拟制效力(的内容)?
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关系的成立导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发生相应的亲属关系等法律后果。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彼此之间就发生了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到相同的法定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内容有:
1、养子女的姓名权。
2、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3、养父母对未成年养子女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5、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
6、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发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5题:
A.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律
B.收养人属人法
C.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属人法
D.支配收养人婚姻效力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