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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论述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 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 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 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 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入伙财产的一 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婚后 8 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 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 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 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 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 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 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第2题:

    【判断题】登记离婚要求当事人对离婚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作出了一致的安排。

    A.Y.是

    B.N.否


    正确

  • 第3题:

    6、离婚的效力,又称离婚的法律后果,包括离婚在当事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亲子关系方面所引发的法律后果。


    一、离婚在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的后果:1.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2.互抚养的权利义务终止;3.定继承人的资格丧失;4.方有再婚的自由。 二、离婚在当事人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 三、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四、离婚时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处理。夫妻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 第4题:

    简述离婚及离婚的法律后果。


    (1)离婚的法律后果是指离婚在当事人的身份方面、财产方面和亲子方面所引发的一系列变化。 (2)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婚姻关系的终结导致配偶身份的丧失,双方均有再婚的自由。 (3)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包括:离婚导致夫妻之间扶养关系的终止、夫妻相互间继承权的丧失以及引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凡是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4)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第5题:

    99、离婚的效力,又称离婚的法律后果,包括离婚在当事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亲子关系方面所引发的法律后果。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