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

题目

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


相似考题

4.六、(本题20分)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精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武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红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姬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清丽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清丽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精武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清丽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红姬公司未还款,清丽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清丽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红姬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精武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红姬公司。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精武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精武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3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回答下列问题:1.清丽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红姬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4分)2.清丽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4分)3.针对乙将精武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红姬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4分)4.乙以精武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2分)为什么?(4分)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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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定质押。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并说明理由。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4)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对策?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白云公司需要证明的事实:①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②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权代理人所为 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 理的法律后果。在本题中,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出具保函,乙本身是新雨公司的执行董 事,具备了表见代理的特征,因此,保证合同有效。
    (4)甲持有公司20%的股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 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买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 第2题:


    案情:


    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


    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





    答案:
    解析:


    1.(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


    (2)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


    2.(1)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2)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甲可以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派生(代表)诉讼。


    4.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


    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5.甲持有公司2.0%的股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 第3题:

    东风公司向旭日公司提出借款100万的请求,旭日公司要求东风公司提供担保,东风公司提出的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担保的包括( )。

    A.东风公司在A地块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B.东风公司自有办公楼所在地块的土地所有权
    C.东风公司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D.东风公司与大华公司尚在诉讼争议中的一辆小汽车
    E.东风公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答案:A,C
    解析:
    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选项B);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选项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选项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第4题:

    五、(本题20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


    正确答案:

    1、

    (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

    (2)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
    2、

    (1)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2)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甲可以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派生(代表)诉讼。
    4、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5、甲持有公司20%的股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 第5题:

    东风公司向旭日公司提出借款100万的请求,旭日公司要求东风公司提供担保,东风公司提出的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担保的包括(  )。

    A.东风公司在A地块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B.东风公司自有办公楼所在地块的土地所有权
    C.东风公司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D.东风公司与大华公司尚在诉讼争议中的一辆小汽车
    E.东风公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答案:A,C
    解析:
    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选项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选项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选项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